2024年五一、端午节将至,驻市农业农村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做好“五一”端午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精神,印发《做好“五一”、端午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提示》,督促监督单位做好节日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
一是督促监督单位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示监督单位党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既要带头执行好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又要抓好部门、带好队伍,持续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结合党纪学习教育,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精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二是督促监督单位坚决抵制不良风气、树立文明新风。提示监督单位党组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带头树立新风正气。严禁违规收送礼品、出入私人会所、违规吃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活动,以“五一”、端午节点为重要监督契机,对高额彩礼、大操大办、薄养厚葬、人情攀比等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弘扬新风正气,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
三是督促监督单位坚决守住廉洁防线。提示监督单位党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厉行节约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经费审批监督,规范使用“三公”经费。紧盯“四风”典型共性问题、聚焦重要环节,监督查处、完善制度、党性教育一体发力,持之以恒强化节日期间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