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一改两为”会议部署要求,按照市纪委《关于巩固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成效 深入开展“1+7+N”联动整治工作方案》安排,全面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确保扶贫项目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和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联合下发了《淮北市村级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专项督查方案》。
该《方案》全面排查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村级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聚焦摸清资产底数、区分资产类型、界定资产权属、落实管护责任、规范收益分配、严格资产处置等重点环节,深入开展督查检查,通过问题整改做到“堵塞漏洞、规范管理、完善制度、便利群众、防治腐败”,全面提升村级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质效。
该《方案》要求:一是在扶贫项目资产登记方面,重点督查是否按照要求开展资产摸底登记;是否按照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资产分级分类建立资产管理台账;是否做到应纳尽纳,应统尽统。二是在扶贫项目资产权属方面,重点督查对已确权到村扶贫项目资产是否按规定做好资产移交,手续是否齐全。三是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方面,重点督查是否建立村级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台账、管护制度,是否落实管理人员、管理经费等,是否将扶贫项目资产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四是在扶贫项目资产运营方面,对经营性项目资产重点督查是否制定完善运营方案;是否签订经营协议或合同、经营协议或合同是否明确经营方式、经营期限、利益联结机制、收益分配、风险防控等内容;是否存在资产收益率明显过低、资产闲置;资产承租主体是否存在权力寻租等行为。对公益性资产重点督查是否落实管护制度,管护效果是否明显。五是在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方面,重点督查扶贫项目资产收益是否按合同或协议规定收取;是否主要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用于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受益;分配方案是否通过民主决策;分配使用结果是否公开公示;是否存在简单发钱发物一分了之现象。六是在扶贫项目资产处置方面,重点督查扶贫项目资产处置是否按照“村集体申请、镇审核、县审批及公示公告”程序办理;是否建立扶贫项目资产处置台账;是否存在将资产贪污侵占、优亲厚友、化公为私等。
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将督查结果及时向市纪委汇报,强化“室组地”联动,灵活运用约谈提醒、发函督办、下发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强化对专项督查工作的督促指导,科学精准稳慎有效执纪问责,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