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督促驻在部门严格贯彻《中共淮北市委淮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淮发﹝2022﹞5号)、《中共淮北市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具体措施〉的通知》(淮发﹝2022﹞6号)文件精神,督促驻在部门把抓营商环境建设的主体责任扛起来,制定责任清单,简化办事程序,创新服务方式,着力提升政府服务效能,确保改革“放”而有序、“管”而有效、“服”而有益。
近年来,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坚持妥善处理好三个关系,切实担当起监督重任。一是理顺“纵”与“横”的关系。明确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工作定位问题,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争取两家驻在单位党工委对纪检监察工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主动融入“室、组、地”协作机制,通过情况互通、交叉检查、协作办案等方式,履行协作区内工作职责;二是理清“自律”与“他律”的关系。自律和他律都很重要,但首先应主动严格自律,始终保持严谨的生活态度和优良工作作风,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尤其要防微杜渐,管住小节。三是理解“严规矩”与“容纠错”的关系。一方面,坚决清除污染营商环境的“作风病毒”和损害营商环境的“害群之马”;另一方面,将纠“四风”树新风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将派出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全方面做好监督工作,大大提高纪检监察工委的社会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