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在大会秘书处设立会风会纪监督组,由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工作。
面对疫情防控的新要求,此次会风会纪监督工作的力度有增无减。会前,将《改进会风严肃会纪的相关措施》编入《会议指南》,并将《严肃会风会纪提醒单》印发各代表,对严肃会议纪律、严守廉洁纪律等方面予以明确。
会议期间,监督组全程驻点监督,对代表参会情况和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督促代表和工作人员佩戴口罩;认真落实“简朴办会、厉行节约”的要求,倡导“光盘行动”,严格按照标准结算会务费用;进一步精减文件、优化会议时间,在严肃会风会纪的同时,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