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上午,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重点工作推进会。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市局党委委员李晓丽,警保处、审计科、县局纪检监察组、局属各单位纪委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县局纪检监察组、局属各单位纪委主要负责人简要汇报了本单位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第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市局警务保障处、审计科主要负责人分别通报了市局及局属各单位在公务接待、车辆管理、办公用房清理、公务差旅费报销等方面问题和2018年审计工作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并解读了相关政策规定。驻局纪检监察组对当前8项纪检监察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并提出了相关要求。
李晓丽要求,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各级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本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要履职尽责,强化监督。各级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干部要想办法,出思路,认真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要重点做好监督工作,加强对本单位各项工作开展和单位班子成员及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要加强督察,严肃问责。驻局纪检监察组将按照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安排,下一步对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零”报告的单位将重点督察,发现问题将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