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组织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时间:2018-09-22 16:43    来源:淮北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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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上午,开发区纪工委组织区内党组织书记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结合一名非公企业党支部书记在培养发展党员过程中因失职失察行为受到纪律处分开展警示教育。

9月份,开发区纪工委对园区内某企业党支部书记朱某的失职失察,不履职尽责的错误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调查,该名支部书记在培养企业职工入党过程中,不能切实履行应尽职责,导致组织召开的支部会议无效,申请入党人的材料失真失实,出现多处错误。开发区纪工委在认真调查核实基础上,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报请党工委研究,给予朱某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