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驻市城乡建委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突出“五大重点”全面履行派驻监督责任,切实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为我市城乡建设和环保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齐心并肩,重点协助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1、以会提醒。参加党委(党组)会20次、列席主任(局长)办公会13次,开展“三提醒”助推主体责任落实,提醒督促委(局)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政治责任、班子成员夯实“一岗双责”,提醒班子成员“红脸出汗”常态化记实,提醒并协助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2、以会促学。依托“四会”即委(局)党委(党组)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工作例会、书记例会促进中央及省、市纪委监委有关会议精神的学习,督促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会3次。3、以察促改。对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回头看”涉及市建委党委的问题,采取“提出建议、专项督查、择项参与”三管齐下的方式,助推全面整改;协助市建委党委做好市委巡察整改“回头看”各项准备工作。4、以制促防。协助全面加强廉政风险内部防控机制建设,探索“一部门一特色”廉洁风险防范模式,如市政处实行的“建设工程廉政档案”;市重点局与在建工程项目部党建联建“共扎廉洁口袋”;市园林局开展“微权力”风险防范;市建委窗口的“职责清单化,履责规范化”,市建管处在质量和安全第一次上门监督时与施工单位三方签订“廉政交底书等,逐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等。
二是有的放矢,重点实施精准监督。1、重点项目监督。全程参与杜集区污水管网传输工程(II期)问题跟踪督查,实时监督中湖公园设计施工(EPC项目总投资18亿)招标,紧盯市园林局春季绿化实施,延伸监督市政处2016年“市区主干道亮化项目”等重点项目。2、专项工作监督。督促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违规挂靠专项整治,共23人注销“挂证”,上交挂靠所得6.7万元;抽查监督单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排查工作。3、实地走访监督。先后监督单位所属二级企事业单位6家,摸排党风廉政工作实际,梳理廉政风险点。4、选人用人监督。对7名拟提拔任用干部、7名国有企业班子成员续聘、4名省市劳动模范及2名拟新晋建委党委委员出具执行党风廉政意见。5、扶贫领域监督。与市建委对建档立卡的14户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开展专项检查,联合市城建处现场对责任落实、资金监管、作风问题及任务落实等情况开展检查督查。6、环保领域监督。参与环保督查执纪执法组工作。
三是驰而不息,重点狠抓作风建设。坚持把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紧盯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节点,紧盯紧盯公务接待和差旅、公车管理使用等关键环节,深挖各种形式的不正之风。1、协助制定文件。督促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实施细则》。2、公开举报方式。在市城乡建委、市环保局网站开通举报端口,在市重点局工程项目建设告知牌公布驻市建委纪检监察组举报方式及签订廉政交底书,方便群众监督。3、开展明察暗访。节前组织监督单位学习中央、省、市有关问题通报,节日期间派出督查组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在微信群通报,形成《监督检查情况通报》,第一时间要求整改到位。4、检查财务账目。“五一”节后,抽查4个二级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凭证,发现问题线索4个,按立案审查及发出监察建议书方式处置到位。
四是动辄则咎,重点强化执纪问责。2018年上半年,累计处置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16件,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5份,收缴违纪款2.255万元,责令整改退回多报差旅补助6.3960万元,追缴财政资金30.3万元。收到问题线索方面:共收到各类问题线索14件,其中市纪委批转7件、群众举报3件、市直单位转办1件,自查发现3件。处置问题线索方面:函询5件,初核了结5件,立案审查4件(其中正科级干部1人),予以了结2件,对实名重复举报开展“回头看”1次。处置结果方面:共问责10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3人,约谈8人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持续保持了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五是标本兼治,重点抓实警示教育。先后以《守纪律、讲规矩、明底线打造纪律过硬、作风优良的城乡建设队伍》、《学习新党章,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为专题在监督单位上党课,在市园林局作警示教育专题辅导。协助市建委党委创建党建廉洁品牌,制定《加强廉政建设营造廉洁氛围的方案》,与驻在单位共同组织党员干部赴相山区渠沟镇徐集村开展党性、党风教育活动;助推巾帼“三廉”、青年“爱廉说”系列活动等。
驻市城乡建委纪检监察组将在市纪委监察委的领导下,立足工作实际,全面履行监督责任,推动监督单位党委(党组)落实落细主体责任,保障实现我市建设事业、环保事业的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