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抓作风建设不放松,按照市纪委监委《关于在2018年“五一”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的函》《关于“端午”期间监督执纪问责通知》等要求,两节期间,驻市城乡建委纪检监察组对市城乡建委和市环保局及所属二级单位机构作风效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传达通报、严明纪律。节前,驻市城乡建委纪检监察组通过会议及工作微信群向两家被监督单位广大党员干部相继传达了中纪委、省纪委及市纪委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并要求各单位对照自身进行检查,并严格落实有关要求。
二、抽调专人、详细核查。驻市城乡建委纪检监察组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办公场所、直插现场一线的方式,重点针对公车管理使用情况、节日值班情况、单位内部食堂接待等进行检查。对公车封存逐一登记、拍照取证,对未封存值班车辆查询用车审批单;不同时段随机通过电话抽查核实在岗值班情况;调阅市城建档案馆、市环保监察支队等二级单位财务凭证,针对公务接待情况进行财务审查。
三、查摆问题、督促整改。检查发现,被监督单位两节期间执行作风纪律情况总体较好。针对个别单位值班缺岗、“封车不封条”、用车审批不及时等轻微问题,驻市城乡建委纪检监察组及时在微信群通报,第一时间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到位。同时针对财务审查发现的其他问题线索,已分别按立案审查及发出监察建议书方式处置到位,累计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发出监察建议书1份。
下一步,驻市城乡建委纪检监察组将紧盯“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加强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明察暗访和突击检查,严肃问责通报,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