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市城乡建委纪检监察组在监督监察中,发现我市某建筑施工企业及其负责人存在串通投标的犯罪行为,同时发现该企业于2017年11月获得2016年度建筑业发展扶持奖励资金30万元。
鉴于上述情况,驻市城乡建委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案情分析会,广泛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咨询法律顾问,主动与市财政局、市建委等相关单位充分协商沟通,及时向市纪委领导和驻在部门主要领导报告,依法提出监察建议,发出监察建议书。经市建委主任办公会研究,落实《淮北市建筑业奖励政策实施细则》(淮建〔2017〕36号)相关规定,追回对该建筑企业财政奖励资金30万元。目前,该笔奖励已全额上缴市财政。
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涉案数额较大、利益输送方式隐秘等特点,下一步,驻市城乡建委纪检监察组将紧盯重点项目、重大工程中干部履职、项目审批、资金使用等环节,进一步扩大监督举报渠道,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努力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