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烈山区结合实际,强化措施,着力抓好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管理和教育,厚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圈定“关键人员”,加强约束管理。抓住农村基层“关键少数”,按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对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监委主任等基层“关键人员”的约束和管理。对基层落实“两个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
采取“送学上门”,强化思想引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采取专题课堂、巡回宣讲、文艺汇演等形式“送学上门”。共开展“把党的十九大精神送下乡”宣讲80余次,文艺工作队到基层巡演15场次,帮助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切实学习好、贯彻好十九大精神。
注重“因类施教”,细化培训举措。针对不同对象开展侧重点不同的廉政培训。对村党总支书记、村居委员会主任,开展落实“三公开”“四议两公开”等工作制度的培训,督促村干部习惯在约束中履职尽责;对村居两委其他成员,开展“牢记使命、坚定信念”“增强素质、提升能力”等方面的培训,解决好如何为民服务等问题;对村监委会成员,开展提升监督技能和水平的相关培训,加强基层监督力度。2017年,全区村居党员干部参加相关培训100余人次。(烈山区纪委、区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