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纪委监委:总结成绩鼓干劲  开启奋斗新篇章

时间:2023-01-30 10:47    来源:淮北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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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

这一年,我们践行两个维护,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在政治监督上更见精度。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高标准落实区纪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制定《烈山区纪委监委政治监督清单》《优化营商环境“十做到”“十严禁”清单》,开展“改进作风、廉洁护航”专项行动,聚焦实施“十四五”规划、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双招双引”、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等重大任务跟进监督,下发问题交办单18份、工作提示单12份。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监督机制,下发《问题交办单》32份,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960余个,印发督查通报19期,诫勉谈话4人,批评教育8人,责令检查处理4人,约谈70人,政务记过1人。强化统计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查处统计数据严重失实问题1起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问责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29人,释放有责必担、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这一年,我们推动反腐肃纪,责任落实贯穿始终,在管党治党上更见高度。

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及时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腐败。一年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388件,立案87件,党纪政务处分109人,其中科级干部7人,采取留置措施7人,移送检察机关4人。做实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提出纪检监察建议19件,推动监督、办案、整改、治理贯通。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加强与公检法等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促进线索移送、通报会商、办案协作协同高效。开展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发现并整改问题8个。开展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质量提升“七个一”专项行动和办案安全“大学习、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自查自纠并督促整改问题19个。开展“以案为鉴、改进作风”专题警示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永远吹冲锋号》《“魔法师”现形记》《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500余人次,开展旁听法院庭审、树清廉家风、廉洁文化进校园等活动,推出青年干部“谈廉说纪”“书记话廉洁”专题活动,深化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


这一年,我们站稳人民立场,聚力开展专项监督,在护航民生上更见力度。

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查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腐败和作风问题17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8人。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7+N”联动整治,起底排查未处置、未办结问题线索7件,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巩固拓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深入治理民生领域的“微腐败”,查处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三资”管理、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58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77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0人。制定《烈山区镇(街道)、村(社区)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扎实开展镇(村)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问题专项治理,立案4件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深化基层治理监督,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下沉遍访活动,累计化解信访问题72件。


这一年,我们保持决心定力,清风正气日益充盈,在作风建设上更见深度。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委实施细则,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3起2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深化“两违规”专项整治,坚决查处违规滥发津贴补贴问题,狠刹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不正之风,监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5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7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制定《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负面清单》,深入整治影响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不作为乱作为、加重基层负担等问题,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8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协助区委开展“找差距、改作风、强担当、争先进”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六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扎实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以小切口突破,带动作风转变。开展“企业评议涉企政府部门”活动,约谈3名党组织“一把手”,倒逼职能部门转变工作作风,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这一年,我们聚焦统筹联动,持续深化贯通融合,在监督质效上更见广度。

召开“四项监督”贯通融合座谈会,健全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等统筹衔接机制,探索建立“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推动“四项监督”协同发力。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道)纪检监察协作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修订完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廉政教育工作制度,推动协作区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行。紧贴区委中心工作,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对16家区直部门、39个村(社区)党组织稳步开展4轮常规巡察,累计发现问题559个,移交问题线索36件,党纪政务处分3人。印发《关于加强区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责任清单》《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实施办法(试行)》,发送《落实巡察整改督办责任通知书》28份。抓紧日常监督,制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党(工)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规定》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组织新提拔重用区管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督促41家党(工)委(党组)向区纪委监委书面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事求是、精准恰当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92人次。印发“第一种形态”记实手册220余份,对48家单位150余名领导干部记实手册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整改5个方面问题。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对95名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有效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制定《烈山区容错纠错事项管理办法(试行)》,明确适用情形、认定程序和结果运用,对1名干部实施容错纠错。制定《烈山区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建设工作方案(试行)》,推深做实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建设。择优选聘首届特约监察员11人,组织参与监督检查、列席会议等活动40余人次,进一步发挥外部监督、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高质量完成区监委首次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认真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


这一年,我们擦亮政治底色,砥砺淬炼纪检铁军,在自身建设上更见硬度。

区纪委常委会带头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提升机关党建质量。深化“锻造铁军六项行动”,举办“喜迎二十大·砺剑锻铁军”知识竞赛,召开青年干部廉洁教育交流会、专题学习讨论会,创办“南湖清风”专刊,开设“青年干部讲堂”,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业务骨干专题讲、党员干部轮流讲,推动党员干部勤学善思深悟。组织开展“青廉汇·促就业”活动、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扎实开展全员培训,收听收看省纪委“视频讲堂”,择优选派干部进行跟案实训、跟班轮训,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显著提升,1人获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提高拒腐蚀、防“围猎”能力。严格执行监督执纪执法程序操作指引,坚决守好办案安全、案件质量、干部廉洁“三条底线”,坚决防止“灯下黑”。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开局关乎全局,起步决定后程,新的一年,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必将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举措、更加过硬的作风,不断推动烈山区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局面、再谱新华章,为现代化美丽烈山建设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