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来的房产证

时间:2022-11-07 09:09    来源:淮北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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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市税务局党委纪检组信访接待日。副组长张山早早来到了接访大厅,刚从里面打开接访大厅的门,迎面就撞见一张张满是急躁、焦虑,甚至愤懑的脸……

第二天上午,党委纪检组组务会上,张山通报了昨天接访的这一幕。原来上访群众都是当地一个叫做金太阳的大型房地产项目的业主。房子已入住多年,可是开发商一直不愿足额开具发票,致使业主们迟迟办不下来房产证,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业主们多次与开发商交涉,始终没有结果,于是万般无奈之下,相约来到市税务局寻求帮助。

“金太阳是我市规模较大的房地产项目,根据群众上访反映的情况看,迟迟办不下房产证,症结就是开发商不愿足额开具购房发票。这件事涉及的业主多,牵扯广,影响大,社会关注度很高。整个事情的焦点又集中在发票上,处理不好,恐怕难以给群众和社会一个满意的交代!”张山神色凝重地看向与会的同志。

“早就听说金太阳房产证多少年都办不下来,没想到是这个原因!”

“开发商的这种行为显然是想少缴税款嘛,但这样做多耽误老百姓的事啊!”

“对,应该移交稽查去看看是不是涉嫌偷漏税!”

与会同志纷纷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很快形成共识:建议按照程序移交市稽查局进行立案查处。

接到党委纪检组移交的线索后,市稽查局立即启动立案调查程序。正式调查前,市税务局专门召开纪检和稽查案件协调会,强调稽查部门一定要围绕群众急、难、愁、盼的难点和堵点,确保该起税收违法案件迅速查处,一经查实要迅速执行到位。同时,要求纪检部门提前介入,同步了解税务人员在该案中是否存在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甚至失职失责等问题。

在稽查部门艰苦不懈的努力下,淮北市税务部门迅速查明,金太阳项目所属的淮北天成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6年起,对由该公司开发的金太阳项目房产采取“阴阳合同”的方式,低价开具发票,少计收入,达到少缴税款目的。200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少申报收入1.6亿元,少缴税费1100万余元。稽查部门依据征管法相关规定,依法查封涉案公司相应的不动产。

与此同时,市税务局党委纪检组也针对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的在税款征收、发票管理等环节中,税务人员可能涉嫌存在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失职失责等问题线索,启动“一案双查”工作流程。最终查明税源管理部门在天成集团金太阳项目税务管理中存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给予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行政记大过、1人行政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诫勉等组织处理。针对涉案公司违法操作“阴阳合同”规避少缴税费的监管责任问题,市税务局党委纪检组专门向税源管理部门、稽查部门分别发出纪检建议书,要求进一步加强行业税收管理,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负责信访接待的张山副组长第一时间将查处结果向信访群众进行了反馈。“要不是你们出面解决发票的事,这房产证真不知道还要等多久才能办下来。税务局真正为咱老百姓撑腰,好样的!”金太阳项目的业主们一个个向张山挑起了大拇指。

群众如愿拿到了苦等不至的发票,欢天喜地地办下了房产证。

“信访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纪检部门要认真落实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为群众反映问题诉求创造便利条件。通过群众信访案件的办理,延伸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触角,进而实现维护税收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监督效果。”在事后递交给领导的工作报告的最后,张山写下了这么一段感触颇深的话。

(撰稿人: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党委办公室   王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