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锻造铁军六项行动】王芳:树牢规矩意识 做党和人民群众的忠诚卫士

时间:2021-05-14 08:18    来源:淮北市纪检监察网   作者:相山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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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指间,在纪检监察岗位已经工作了10个年头。从走上这个岗位起,我就有一种职业自豪感,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党和人民群众赋予了我们监督、执纪、问责的权力,我们就要为党和人民用好这个权力,做党员干部中的标兵。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执纪者自己不守纪,岂不成了笑话。

当前,我市纪检监察系统正在开展的“锻造铁军六项行动”就是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把“打铁的人”锻造成“铁打的人”。5月7日,市纪委监委下发了《淮北市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淮北市纪检监察干部“五个严禁 三十个不准”》,两个文件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执纪执法工作原则和工作纪律、廉洁自律、日常行为规范四个方面,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明确了纪检监察干部可为和不可为的行为界限。我认真学习后有如下感悟,与大家共勉。

一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不折不扣践行“忠诚”二字。对党忠诚、永不叛党,是党章对党员的基本要求,也是一名共产党员首要的政治品质。对党忠诚,必须一心一意,一以贯之,必须表里如一、知行合一、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改其心、不移其志、不毁其节。纪检监察干部,在利益诱惑、党纪国法和亲情友情的权衡面前,不具备天然免疫力,需要我们不断加强自我约束和外部约束。两个文件实际上是给我们这个特殊岗位的党员干部,加了一个“紧箍咒”,这是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的自我提升和自我加压。我们要以更高的要求,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上,使自己的政治能力同我们担任的工作职责相匹配。对党忠诚,要从具体事情做起,如果连本职工作都没有做好,根本谈不上忠诚。

二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认真书写“干净”二字。我个人认为,如果能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做到“无我”,自然就会在利益面前不动摇,做到坚守原则和职业道德,维护公平正义。大家熟悉的郑板桥的一首诗“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就是要求我们对群众的疾苦要有这样的公仆情怀,把为民办事当作立身之本、为政之要。要把为人民服务内化为自己的一种态度、一种自觉、一种习惯,时刻把群众的需求看在眼里、记在心上。

三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做实“担当”二字。牢记党章党规,是纪检监察干部的一种职责和任务。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向深入、落到实处,就必须始终坚持以用为本,尽到应尽职责。心中有责,才会“蹄疾、步稳、快加鞭”,才能有“等不得”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松不得”的责任感和“停不得”的使命感;心中有责,才会“不待扬鞭自奋蹄”,才能摒弃怕事不敢为、懒政不想为、平庸不能为、为私不作为之弊,切实履行政治之责、民生之责、担当之责、管党之责。

纪检监察干部的身份是公职、公仆,职责是维护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我们要认真对照《淮北市纪检监察干部“五个严禁 三十个不准”》的标准,明辨是非,克己慎行,讲操守,重品行,时刻检点自己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牢固树立规矩意识,做党和人民群众的忠诚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