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委关于十届省委第三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8-05-16 14:46    来源:安徽省纪检监察网站  
【字体: 】      打印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四巡视组于2017年11月28日至12月29日对相山区进行巡视,2018年2月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政治建设,以最坚决的态度推进整改工作

省委巡视意见反馈后,区委高度重视,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进整改落实。

(一)加强理论学习,深化思想认识。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李锦斌书记在听取十届省委第三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认真学习研究巡视反馈意见,进一步找准区委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并于3月31日召开区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视反馈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推进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区人大党组、区政府党组、区政协党组、区法院党组、区检察院党组也分别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二)加强组织领导,逐级压实责任。成立区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任第一副组长,区委常委任副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找准问题症结,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层层压实责任。制定整改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建立区委书记负总责,区委常委牵头负责,责任单位具体承办的整改责任体系。先后多次召开书记专题会、区委常委会、巡视整改动员会、巡视整改调度会、巡视整改推进会、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等,有条不紊地推进整改工作。

(三)加强督查调度,推动任务落实。建立“一周一对账、一周一通报、一周一调度”的整改工作推进机制,加强过程管理,全面掌握进度,及时跟踪问效。严格执行约谈、通报、问责等制度,巡视整改以来,区委书记先后对16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成立区委巡视整改联合督查组,对整改工作全过程督导督促,先后对12家牵头单位整改工作开展6轮次的全面督查督办,累计指出问题108个,并下沉一级对28家责任单位进行督查,累计指出问题133个。通过压力层层传导、任务层层传输、责任层层传递,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四)加强制度建设,固化整改成效。按照“具体问题立行立改、共性问题专项整治、漏洞问题建章立制”的思路,坚持用“放大镜”看待巡视反馈具体问题,扩大问题外延,深刻查找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症结,通过举一反三,把整改工作贯穿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各个环节。坚持“当前遏制”和“长远管住”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整改以来,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先后制定出台《区委、区政府定期研究招投标工作制度》《相山区建设过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81项,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持续固化巡视整改成果。

二、扛起政治责任,以最强烈的担当抓好整改落实

省委巡视组反馈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个方面13项42个具体问题,既有个性问题,也有普遍性问题,区委逐个对照,找准症结原因,分类施策,统筹推进整改。截至目前,反馈的42个问题,已整改完成38个,基本完成4个。开展专项整治25项,查处50人,问责68人,挽回经济损失351.686万元。省委巡视组移交相山区纪委问题线索5件(了解类4件,参考类 1件),立案2件3人,诫勉谈话1人,免职1人,约谈问责1人。

(一) 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区委政治意识和统揽能力尚需增强

(1)针对“区委常委会对上级重要精神传达学习不到位,未能结合相山实际进行深入研究、剖解难题,中央和省委多次全会精神没有在常委会上传达学习”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修订完善《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中共相山区委全委会工作规则》等制度,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会议、重大决策部署,建立学习台账,第一时间学习贯彻。今年以来,共通过4次常委会、1次常委扩大会及时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文件精神,并研究制定贯彻意见。

二是严格落实区委常委深入基层调研工作制度,1-3月份区委常委分别深入基层调研时间15天以上,提交调研报告6篇。

三是严格落实《区委重大决策督促评估反馈工作制度》,对28家党组织学习情况进行督查,推动基层党组织完善学习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上级重要精神。

(2)针对“区委对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工作重视不够,巡视组进驻前临时‘抱佛脚’,首次‘突击’听取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工作汇报”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学习执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向区委报告请示制度》,各党委(党组)、党工委、区委各部委每年1月底前报告上年度全面工作完成情况,2月底前报告本年度工作要点;每年1月底前报告上年度党建工作完成情况,3月底前报告本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区委第57次常委会议听取区人大、政协2018年工作要点的汇报,2018年3月份书面听取全区各党委(党组)、党工委2017年全面工作及党建工作汇报, 4月份开展了全区党建考核。

二是充分发挥区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对区人大、政府、政协党组的领导,严格执行《区委和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沟通协调办法》,以制度支持和保障区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等依法依章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

(3)针对“区法院、公安局党组(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党性原则和执法为民意识不强,法院结案率逐年下降,未执行案件大幅增长,2013年为29件,2017年达1109件,判决公信力、执行力与群众期待不相适应;公安系统警风混乱,干警徇私枉法、通风报信等执法犯法问题频发,个别恶性案件侦破不力,部分干部群众安全感下降”的问题。

区法院党组整改成效:一是制定《关于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相山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实施意见》,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一季度召开3次中心组学习会、1次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院党组对党建工作的领导。

二是从议事、考核、督促检查、问责等机制入手,全面完善各项工作机制,2018年以来先后召开党组会议11 次,强化院党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不懈落实从严治院方针、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改进纪律作风、强化宗旨意识。

三是坚持公正司法的主线,狠抓队伍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每周五政治学习制度,先后开展总支学习、支部学习18次,选派人员参加上级培训32人次,开展院内培训16次,积极推进法官司法能力提升,助推审判团队专业化。

四是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作为对干警年度实绩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对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实行年度评先评优、职务职级晋升“一票否决”,增强干警责任意识,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五是强化法院内外监督,完善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聘任廉政监督员5名,廉政监察员12名,通过内设廉政监察员、外聘廉政监督员双向并举的方式,加大对执法办案环节全过程监督,严防腐败问题发生。

六是强化案件执行。调整执行局局长,调出执行干警7名,调入14名;增配执行局员额法官4名、派驻一个法警中队、调配三台专用公务车全方位保障执行工作。

七是开展代号“春雷”、“江淮风暴”执行专项行动,重点清理涉民生案件,集中力量对“老赖”重拳出击。2018年至今结案同比上升334%,结案标的额5034万元,同比上升479%,执行质效全面提升。

八是坚持司法为民主线。坚持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值班接访制度,2018年以来开门接访67次,接待来访群众105人次,着力回应群众关切。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建设,2018年以来上网裁判文书1000余件,公布各类执行信息1100余条,不断拓宽司法公开覆盖面。

九是畅通民意沟通机制。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12368热线等平台作用,先后发布各类信息60余条,接转各类热线936次,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

公安分局党委整改成效:一是全面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局党委召开年度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制定《相山分局党建工作考评细则》,对20个支部进行督导检查,指出相关支部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学习记录不规范、组织生活流于形式等问题10余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加强廉政教育。结合典型案例教育、播放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案例教育民警牢固树立“高压线”意识,省委巡视以来,分局播放警示教育片6部,组织观看4场次300余人次;制定了廉政教育计划及“两个责任清单”;坚持廉政谈话制度,对新调整的5名领导干部和12名民警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

三是开展专项行动。开展了涉警案事件专项治理,现场督察及视频巡查30余次,对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2次,检查执法办案场所10个,发现整改问题1处(台账不规范)已整改,未发生民警涉酒涉车涉枪问题。开展了执法领域“查贪腐纠四风促规范”专项行动,已立案查处2人,问责7人。开展了“排查整改突出问题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活动, 排查警情70条、信访事项17件,审核案件200件,发现问题66处,已整改完毕,问责2人。

四是加强执法过程监督。通过日常执法审核发现执法不规范问题63处,已全部整改。针对现场取证问题组织了《办理案件的程序规定及需要注意的取证要点》实用性培训1次,提高民警调查取证能力。2018年1-3月,10起行政复议诉讼和刑事复议复核全部被维持;接待信访38起,同比下降55.2%。

五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相山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辅警管理实施意见》《相山分局关于规范办理伤害案件有关规定》《刑警大队关于严厉打击八类严重暴力犯罪工作机制》。

(4)针对“一段时间内政治生态受损,个别干部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利用家族势力干政,跑官要官,利用职务便利输送巨额利益,在严重违纪违规的同时不断得到提拔重用,部分干部对此反映强烈”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狠抓政治生态建设。区委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坚持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全国“两会”精神的学习热潮。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区委班子、区人大党组、区政府党组、区政协党组和区法院党组、区检察院党组分别召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视整改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区四大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学习、讨论和专题组织生活会,以上率下。目前,全区政治生态风清气正。

二是牢牢把握党管干部原则,树立选人用人“风向标”。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20字“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凡提四必”措施,突出政治标准和廉洁标准,严把人选质量。强化干部日常考核,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定期分析研判,出台《相山区干部选拔任用和专技人员职称评定征求意见进社区暂行办法》,延伸干部考察范围,加大干部监管力度。

三是出台《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办法》,明确日常了解、分析研判、动议审查、任前把关程序方法。印发《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指南,明确填报方法和要求,组织32名县级干部和348名科级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对35名科级干部填报事项进行抽查核实。对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不实的区档案局局长李淑云、渠沟镇纪委书记丁允锋、区科技局副局长丁志强、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任伟分别给予诫勉谈话。

2.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重视不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缺位

(5)针对“区委抓理论学习、思想引领不深入,缺乏示范带动效应,中心组学习浮在面上、流于形式,通读文件多、研究讨论少、效果欠佳。巡视组织的十九大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中,党委班子成员11人中仅有2人答全答对”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开展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理论征文”及宣讲、诵读诗会、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党课、国学大讲堂、开放式党校等多种形式学习贯彻活动20余次。充分发挥政务微信、微博网络阵地作用,设置“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专栏,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二是举办全区领导干部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培训班,开展知识测试,深化理解。各级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深入机关、社区和村部讲党课、作宣讲。

三是印发《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细则》,制定2018年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学习4次,专题研讨2次,发放《新时代面对面》《楼宇经济》等中心组学习用书5套。

四是提升中心组学习实效,区委班子成员将学习成果应用于中心工作,撰写调研报告6篇。

(6)针对“对基层理论教育和思想建党重视不够,工作指导不力,思想建党虚化、边缘化;特别是对基层党员干部教育滞后,少数干部理想信念迷失,2013年以来,先后有347名基层党员干部因违纪违法被处理”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2018年开放式党校课程计划,充分利用开放式党校平台,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举办全区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培训班,开展“党员大讲堂”“国学大讲堂”活动,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

二是积极开展各级好人评选活动。深入挖掘好人素材,淮北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王凌晨入选二月份中国好人榜。在《淮北日报•相山周刊》开设“身边榜样、前行力量”专栏,宣传“中国好人”上榜人物的先进事迹,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氛围。

三是于3月27日至30日对2013年以来受处分的现在仍在重要或关键岗位上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回访教育,听取思想汇报、查看工作业绩、提出纪律要求。

追责问责:约谈问责2人。

(7)针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和先进理论引领薄弱,党管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区委2016年之前未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以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中华传统节日为切入点,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节日活动。扎实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3月16日启动以“学雷锋讲奉献、传关爱助他人”为主题的2018年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暨文明礼仪宣传月集中活动。通过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主题文化活动”、“三爱”等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推动移风易俗改革,组织开展移风易俗戏曲文艺演出等活动,引导居民自觉摒弃陋习,树立文明新风尚。

二是在《淮北日报》开设专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掀起学习贯彻热潮。

三是区委常委会3次专题研究、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先后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的讲话等8个方面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内容。4月2日召开区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判一季度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和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制定《党委(党组)、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将2017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督查情况纳入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

追责问责:给予2人诫勉谈话。

3.区委谋大事、克难题能力不强,践行党性宗旨和群众路线不到位

(8)针对“区委对信访重点领域没能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没有健全完善有效的信访稳控机制,部分党员干部工作方式方法传统简单,在关键节点‘花钱买平安’,造成恶性循环。信访总量居高不下,信访积案难以化解,特殊时期‘一触即发’。2013年以来,全区信访群众赴省上访188批381人次,进京上访257批409人次,2014年被列为省市信访工作重点管理单位”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区政府常务会、区信访联席会议、区信访领导小组会、区委常委会先后听取了相山区信访工作情况汇报、全区信访工作调研和2018年信访工作要点的报告,安排部署信访稳定工作,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分析研判信访形势,从当前来看,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的观念依然存在,应加强宣传引导和基层干部服务群众意识。

二是修订《相山区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相山区各镇街及凤凰山经济开发区信访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压实信访工作责任,积极做好信访群众思想稳定工作。今年 2月份以来未再发生赴省进京集体上访事件。

三是建设信访视频系统,推广网上投诉平台,网信占比达到75%;严格落实区领导全天候开门接访制度,提前在淮北日报公示《区级领导接访计划》;创新区直部门进驻接访大厅坐班接访、律师参与接访等新模式,提升信访问题解决效率。

四是积极化解信访积案。开展“四重”问题集中交办、五大重点领域突出信访隐患大排查、重复信访专项整治等信访积案化解年系列活动。目前,针对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区领导深入基层一线了解情况,现场解决6件;对久拖不决的疑难信访事项,采取律师参与信访听证、第三方评议的方式化解3件;对历史遗留信访问题,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处理18件;对重点复杂群体性信访案件,成立专案工作组集中化解,现已化解4件。

五是省委巡视组直接交办的316件和市转交的10件信访件已及时向23家涉事单位进行交办,目前已全部办结。

(9)针对“过去存在的征地拆迁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久拖不决,造成干群关系疏远,党群距离拉大”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精准施策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成立由老干部、“两代表一委员”、法律工作者参与的征地拆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处置工作组,对省委巡视组交办316件信访案件进行梳理,其中涉及征地拆迁方面的案件157件,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已全部办结。

二是加强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定期邀请市房屋征收政策专家进行培训,确保每个新项目的启动严格按照征收流程进行。

三是积极推广“居民自治改造委员会”和棚改一线党支部等创新做法,充分保障群众利益,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同时,全面推行五个“专业化”工作模式,确保测绘、评估、审计、审核、拆除等各环节公平公开公正。

四是建章立制保障征收规范。印发《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流程的通知》《相山区房屋征收工作文件汇编》等文件,严肃征收工作流程,规范征收行为,确保征收补偿公平公正公开,杜绝发生新的征收“后遗症”。

(10)针对“一些党员干部担当精神不够,不敢较真碰硬,缺乏真抓实干,精神状态不振”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举办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对211名区管干部进行为期五天的集中培训,并将组织全区干部进行轮流培训,进一步强化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武装,大力弘扬担当尽责、真抓实干、主动作为之风。

二是出台《建立容错机制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敢于担当的实施办法(试行)》,鼓励干部大胆干事,为干事者撑腰,充分保护和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加强干部日常考核,制定并组织实施《2017年度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暨全区干部队伍建设调研工作方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发现和储备一批敢于担当的“狮子型”干部。注重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奖优罚劣,倒逼任务落实。

4.巡视整改不到位,巡视巡察工作认识和站位不高。

(11)针对“巡视整改缺乏主动,区委常委会未对上一轮巡视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对反馈的问题未能系统分析原因、深入查找根源、完善防患机制;相关部门整改措施乏力、大而化之、停在纸上”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针对2013年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区委于2017年10月开展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在本轮巡视反馈问题后,区委于2018年3月7日成立针对上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回头看”工作,认真分析原因,查找根源,确保上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二是本轮巡视反馈意见后,区委高度重视、立即行动,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整改工作方案,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整改推进会、专项调度会,逐级压实整改责任,巡视整改工作稳步推进。

三是固化巡视整改成果,举一反三,结合本轮巡视整改建章立制,截至目前,已新建或修订制度81项。

追责问责:党内警告处分1人。

(12)针对“对巡视巡察工作重视不足,2013年至2016年未专题研究过巡视巡察工作,对巡视巡察工作认识层层减弱,甚至部分单位漠视和应付巡察工作。如巡察区民政局时,居然有15人没有接到通知,未能参加动员会和民主测评;巡察区残联时,9人中有8人不认真如实填写调查问卷”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党对巡察工作的领导。本届区委已开展2轮对7家单位的常规巡察,区委“五人小组”会议及时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并对巡察工作提出要求。

二是配齐配强专职巡察干部,充实巡察力量。分别调整充实了巡察办主任和巡察组组长,建立“巡察组长、副组长库”、“巡察干部库”、“巡察专业人才库”3个人才库,组织对巡察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巡察人员工作水平,提高巡察质量。

三是完善巡察工作相关配套制度。制定《相山区委巡察工作流程》《关于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分类处理意见》等6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巡察工作。

四是4月16日启动了区委第三轮巡察工作,计划今年开展4轮对12家单位的巡察,确保本届区委巡察工作全覆盖。

追责问责:约谈问责11人。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5.区委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缺乏深入调研思考和创新举措,工作重点不突出,党建主体责任没有压实,组织部督促检查缺位。

(13)针对“2013年以来,区委研究的党建议题大多为党费清理、换届工作等个案问题,缺少对全区党建工作综合研究和部署”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明确区委常委会每半年不少于1次专题研究全区党建工作、每半年不少于1次听取党建工作专题汇报、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区委常委每月不少于1次下联系点调研的制度要求。截至目前,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次,研究议题4个,分别听取了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工作专题汇报;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次,研究议题6个,研究通过2018年区委党建工作要点,以及党员教育管理专项整治、意识形态、反腐倡廉等重要问题;区委常委下联系点开展调研165人次,集中力量抓好党建重点工作落实。

二是聚焦基层党建重点、难点,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区委书记和镇街党(工)委书记聚焦基层党建重难点问题,领办10个基层党建创新项目。

三是严格落实区委常委“一岗双责”,每名区委常委联系1个镇(街)和1-2个村(居),建立定期督导、定期汇报、定期考核制度,凝聚班子成员抓党建工作合力。

四是组织召开2017年度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全区8个党组、18个区委直属党(工)委书记述职评议全覆盖,对其中7家单位现场进行点评;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党员干部对述职人员进行现场测评。

五是与18个区委直属党(工)委书记签订党建目标责任书,实行问题、任务、责任、时限“四个清单”管理,制定《相山区基层党建考核办法》,加大党建工作在目标考核中的权重,并强化结果运用,明确“党建不优秀、综合考核不评优”的要求。

六是深化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2017年11月23日召开区委八届二次年会,听取区委、区纪委、区人大党组、区政府党组、区政协党组报告,以及区八届一次党代会提案提议办理情况报告,代表提案提议31件,其中党建方面16件。目前,提案提议全部交办,区委安排专人督查办理进度和质量。

七是加强基层工作力量配备。抽调骨干力量,向村和社区派驻党建指导员87名,实现村(居)全覆盖,并强化日常管理和调度,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

(14)针对“‘两新组织’党建存在形式主义,部分已倒闭、破产、搬迁企业仍然没有‘销号’,存在多个空壳党组织”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开展相山区“两新组织”党建整顿月活动,定期督查调度,全面排查问题,落实整改。截至目前,已摸排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1468个,“销号”破产、倒闭、搬迁企业129个,撤销空壳非公企业党组织49个。

二是认真开展“两新组织”党建督查活动,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不打招呼、随机选定、临时通知的方式,随机抽查17家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并对凤凰山经济开发区、渠沟镇“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整改问题共78个。

三是召开“两新组织”党建座谈会,邀请部分“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共同剖析工作理念和方法上存在的问题,结合“两新组织”实际,回应“两新组织”呼声,在全区试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分类管理,从区直单位、各镇街(开发区)党员干部中选派239名“两新组织”党建指导员,对834家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进行指导,有效推动 “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15)针对“部分区直部门党建薄弱,不清楚党委(组)议事范围,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学习教育活动走过场。区直工委党建工作指导不够,无党建活动阵地,机制运行不畅,各部门普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区城管局以行政会议代替党组会;民政局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研究事项党政不分;检察院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应付检查补记记录;区教育局、商务局‘三会一课’材料涉嫌造假”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认真反思,从教育培训上入手,举办机关党建工作专题培训班1期,组织76名机关基层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干事学习党委(组)议事规则、党员发展、党组织标准化等内容,进一步增强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干事业务能力。

二是组建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多部门联合的督导组,由区委常委和党员副区长带队,采取审核会议方案和对照发言材料、直接参会、现场点评等方式,对12家区直部门党(工)委民主生活会进行督导。

三是遴选1名街道副书记配备为区直机关工委副书记,加强区直机关工委的工作力量。

四是组织对区直部门党建工作的专项督查,重点查看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和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指导整改问题31个,批评教育15人次。

五是统筹机关公用会议室和部分社区党员活动室,解决21个区直部门无党建活动阵地问题,实现阵地达标全覆盖。

追责问责: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免职处理2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2人,约谈问责3人。

6.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严,部分党员党性意识淡薄

(16)针对“任圩街道少数党员不但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反而带头违反党组织的决定,与党组织离心离德,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如社会发展办党员干部杨某某为个人私利,鼓动群众阻挠政府工程施工。党组织疏于教育管理,一些党员长年游离于组织之外,多年不交党费,甚至发表不当言论”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在全区开展党员教育管理专项整治活动,聚焦带头违反党组织的决定、与党组织离心离德、长年游离于组织之外、多年不交党费、发表不当言论等问题,举一反三,明确“不在组织、不守规矩、不像党员”3个方面12类具体情形,对全区17406名党员全面进行政治体检,逐一过关。截至目前,党内警告31人、党内严重警告6人、留党察看1人、开除党籍4人、除名4人。

二是制定《进一步加强相山区党员思想教育引导实施意见》,从党员发展机制、党员意识养成机制、党员能力培养机制、党员行为约束机制和党员关怀机制等五个方面进行教育引导。

追责问责:党内除名2人。

(17)针对“南黎街道少数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拒交党费并要求退党;部分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不规范,渠沟镇瓦房村发展孟某入党,其委托他人买香烟在会场散发以示感谢”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从纪检、组织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组,对南黎街道党工委、区教育局党委开展党员教育管理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对党员表现逐一排查,对“问题党员”严肃处置。

二是在全区离退休老干部中开展“关于坚持巡视反馈问题导向、深入推进离退休干部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召开座谈会议2次,开展集中学习3次,参加人数100余人次,安排专人入户走访离退休干部和离退休人员党员40余人次。

三是组织专门力量编印《相山区党员发展一本通》,印发全区基层党组织,规范发展流程,严把党员“入口关”。

追责问责:党内除名2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其他问责1人。

(18)针对“基层党员思想教育抓的不紧,部分党员纪律约束不严,2013年以来共有140名党员酒驾违纪”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党纪党规教育,严格纪律约束。制定下发《相山区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推进月“一月一调度、一季一公示”工作方案》,开展党员教育管理专项整治。结合村、社区换届选举,分别于3月17日、26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对基层党员进行纪律教育。

二是加大查处力度,对违规党员从严处置、形成震慑。一季度共立案27件,其中科级干部3人,结案63件(含2017年结转),党政纪重处分6人。

三是加大通报曝光力度,2017年12月份以来,共通报典型违纪案件3起7人,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警示效果。

7.部分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堡垒作用弱化

(19)针对“区委对基层组织建设重视不够,2014年以来,全区共排查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28个”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对全区基层党组织立即开展全面排查,新排查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5个,逐个建立整顿方案,从严开展整顿工作。

二是建立区级领导包保联系软弱涣散党组织工作机制,确定5名区级领导包保联系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共开展指导整顿19次;安排5个区直部门结对帮扶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共走访群众136人次,召开党群座谈会11次,指导整改问题6个。

三是从严抓好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前的准备工作,对全区86个村和社区进行任期审计,已完成61个。

四是对村和社区“两委”班子进行全面政治体检,确定一类村(社区)71个、二类村(社区)12个(园林社区、城里社区、中城社区、惠民社区、任井社区、河北社区、董庄社区、大梁楼村、瓦房村、徐集村、油坊村、张楼村)、三类村(社区)3个(黄里社区、刘楼村、鲁楼村);针对二类三类村和社区,成立整顿工作组15个,交流调整村和社区人员37名,确保整顿完成再换届。

(20)针对“任圩街道代庄社区长期软弱涣散,原主任代某某吸食毒品和非法持有枪支于2017年被判刑,继任书记刘某某2015年换届落选转任村主任,工作不在状态,现任书记张某某又因多次大操大办,被党内警告处分”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任圩街道对所属基层党组织从严开展排查工作,加强对社区干部的教育,从严监管、从严要求。

二是将代庄社区列入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成立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整顿工作组,完善社区干部管理制度,强化作风督查,从严开展整顿工作。

三是换届前从严审查候选人,分别于3月28日和30日开展换届前警示谈话和廉政教育。

追责问责:免职1人,约谈问责1人,其他问责2人。

(21)针对“鲁楼村原书记、主任、支委3人因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开除党籍,目前均空缺,工作‘停滞’;钟楼村‘两委’4名成员心思不在工作上,热衷于经营生意,党组织呈瘫痪状态”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渠沟镇党委已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开展全面排查。

二是将鲁楼村列入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成立渠沟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整顿工作组,从严开展整顿工作,开展谈心谈话,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推荐村 “两委”班子合适人选。

三是选派第一书记、党建指导员充实鲁楼村工作力量。

追责问责:党内警告处分2人,约谈问责2人,其他问责2人。

(22)针对“有的基层党组织缺乏凝聚力、战斗力,甚至班子不团结、搞‘窝里斗’。如刘楼村‘两委’班子成员分成两派,明争暗斗,内耗严重,各项工作排名靠后”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在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和二类三类村(社区)排查中,重点排查“缺乏凝聚力、战斗力,甚至班子不团结、搞‘窝里斗’”的党组织4个(惠民社区、任井社区、中城社区、徐集村),分别成立由相关镇街党政负责人任组长的4个整顿工作组,开展专项整顿。

二是成立渠沟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刘楼村专项整顿工作组,选派党建指导员驻村指导。依据有关章程,结合群众意愿,已将刘楼村划分成两个行政村,将通过换届选举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

追责问责:开除党籍处分6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3人,免职处理1人,其他问责1人。

8.干部队伍建设薄弱,执行组织纪律不严格

(23)针对“对干部的日常监管不力,2014年以来有25名科级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理,其中3人‘带病提拔’”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构建日常监管体系。制定《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三案”精准管理办法》,健全电话、信访、网络、短信“四位一体”举报平台,综合运用巡察、年度考核、日常考核等结果,开展区管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综合分析研判,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及时做出优化调整。

二是形成监管合力。制定《关于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员制度的意见(试行)》,选聘监督员22名,进一步拓宽了干部监督工作渠道。制定《相山区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及信息沟通实施办法》,加强与区纪委监委、综治、卫生计生等部门沟通协调,形成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干部监督网络。

三是延伸监管范围。出台《相山区干部选拔任用和专技人员职称评定进社区暂行办法》,开展干部考察征求社区党组织意见工作,扩大“八小时”以外生活圈考察。

四是提升监管时效。出台《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办法》,扎紧制度笼子。

(24)针对“干部超编、外聘问题较为突出,目前全区行政编制超编78人,同时编外聘用工作人员高达730名。借调人员不规范,28个区直单位长期从基层借用干部71人,其中区政府办11人、区文明办13人”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查找超编问题症结。以2017年底机构编制年度统计数据为基数,对超编单位个数和超编人数成因进行量化分析。

二是严控总量、盘活存量、提高编制使用效率。对于职能弱化的单位,适当削减其编制总数,对于职能相近的单位进行合并,减少机构数和编制数;每年将自然减员空出的编制,按一定比例用于消化超编人员;参照其他市、区、街道编制核定做法,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力争将60个事业编制逐步转变为行政参公编制。

三是建章立制,固化成果。制定并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相山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实施细则》,严把人员入口关,严格实名制管理。

四是制定《相山区干部借用规定(试行)》,规范干部借用工作程序。将28家区直单位借用的71人进行分类整改,除确因工作需要2人仍留在棚改办集中办公、1人调入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之外,其余68人已全部清退。

五是厘清区聘730名人员状况。鉴于全区编制较少,上级部门业务下沉,现有人员结构老化等实际情况,我区先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30名,其中区城管协管员267名、区公检法司辅岗人员135名、镇街及开发区工作人员173名、教师85名、区信访维稳协理员等70名。目前已消化95人(人事代理57人,按政策申报区聘教师入编22人、辞职辞退14人、退休2人)。

六是制定《相山区区聘人员绩效工资方案》《相山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清理规范聘用人员,确保区聘人员只减不增。

(25)针对“有的部门组织纪律淡薄,混编混岗问题突出。如区民政局无视组织纪律,擅自设立了14个内设机构和3个事业单位,违规使用‘社区编制’聘用人员45人,临时聘用人员38人,有的聘用人员违规发放事业编制工资”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印发《关于清理规范区直部门擅自设置机构工作的通知》,对全区各单位是否存在擅自设立内设机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对区直综合部门进行重点督查。通过督查汇总,除民政局存在擅自设立内设机构外,其他42家单位均不存在擅自设立内设机构情况。

二是区民政局擅自设立的14个内设机构全部撤销,机构公章及相关文件已行文废止。

三是区民政局44名混编混岗人员(巡视发现45人、自查发现1人,已经解聘1人、考出1人)全部分流;排查中发现的其他单位3名混编混岗人员(发改委2名,政府办1名)已整改到位,调至区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区民政局对38名临时聘用人员全部解聘。

四是制定并严格执行《相山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实施细则》,强化监督检查,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果。

追责问责:约谈问责2人。

(26)针对“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个别干部‘三龄两历’造假。一些单位‘吃空饷’问题仍然存在,少数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未如实申报”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规范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出台《拟提拔(重用)区管干部考察对象基本信息审核工作暂行办法》,对今年以来的13名考察对象进行了严格审核。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干部档案规范化管理的意见》,制定7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研究配备专职管档人员。开展干部档案专项排查审核,累计完善干部人事档案资料1024份。

二是开展“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专项整治行动,从“吃空饷”、档案造假、违规兼职等9个方面开展排查清理,查出“吃空饷”问题8人、干部“三龄”认定不准确1人、干部简历填写混乱3人、“三龄两历”造假1人、违规兼职1人。

三是组织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印发《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指南,组织32名县级干部和348名科级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对35名科级干部填报事项进行抽查核实,发现4人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不实。

追责问责:免职1人,诫勉谈话7人,约谈问责1人,其他处理8人。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9.落实“两个责任”虚化

(27)针对“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统筹谋划不足,‘一岗双责’意识淡薄,工作中重部署、轻落实,重形式、轻效果,多为形式性的开会、讲话、签订责任书等”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修订完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清单》,按单明责,照单落责,对单问责,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各级纪(工)委监督责任。

二是强化领导带头,区委常委带头“定责”,均签订了“一岗双责”承诺书,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4月2日召开区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会议、4月4日区委常委会认真研究分析形势,统筹谋划部署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是开展“红脸出汗”记实,区委班子成员对分管和联系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及时开展“红脸出汗”、提醒诫勉,并认真填写记实手册,一季度区委常委共开展约谈和谈心谈话40余人次。

四是围绕区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点提出的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区委2018年督查工作实施方案》,全力推动管党治党任务落实。

(28)针对“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严峻形势认识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结果运用不足。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疏于管理,责任不明晰、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通过区委常委会、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时学习习近平在中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和《淮北市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实施细则》精神。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平台、宣传栏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党纪法规宣传教育,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中心、组织镇街利用道德讲堂进行廉政微党课学习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

二是细化考核指标,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在目标考核和党建考核中的权重,由区委常委带队落实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是制定《相山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由各党(工)委每月上报,区纪委对照填报情况定期抽查,实现按单明责、照单追责。

(29)针对“压力传导乏力,一些单位对全面从严治党不重视,渠沟镇2013年以来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考核目标管理,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缺失,对群众反映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置之不管,2013年以来,60名镇村干部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政纪处分”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2月23日区纪委召开八届三次全会,区委与基层各党(工)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责令渠沟镇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考核目标管理,对党风廉政建设实行“一票否决”。

二是印发“红脸出汗”记实手册100余册下发各党(工)委,督促各党(工)委班子成员认真填写,抓早抓小,将党委主体责任落地落实。

三是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制定下发《关于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通知》。

追责问责:约谈问责2人。

(30)针对“区纪委监督责任履行不力,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民生工程、三资公产管理等重点领域和部门盯的不紧、管的不严、查的不多;‘四种形态’运用把握不准,执纪审查存在宽松软,没有把纪律挺在前面,2013年至今,区纪委共受理科级干部信访件42件,失实了结39件”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召开征地拆迁、工程建设、民生工程等领域问题线索排查会3次。

二是结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通过以案代训、跟班学习、业务学习,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严格“四种形态”的运用和转换。

三是对2013年以来区纪委受理的42件科级干部信访件已复核完毕,实施组织处理及其他措施的共8件,其中,市纪委处理1人,移交市有关部门处理1件,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3人,取消重用人员1人;失实了结34件,其中,反映征地拆迁问题13件;干部交流提拔期间反映问题失实了结12件;长期上访和涉诉涉法问题失实了结6件;其它类问题失实了结3件。

四是制定《相山区纪检监察系统信访举报重要线索管理工作办法》《相山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案件办结审核暂行办法》,规范信访举报件处置流程,严把信件了结关。

五是加大“一案双查”力度。

(31)针对“区直纪检组和基层纪委不敢担当、不愿监督,很少主动执纪审查,探头作用失灵。如任圩街道2013年以来办理信访问题17件,16件失实了结,纪工委书记工作畏难于2017年7月辞职”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计划,利用周五业务大讲堂开展集中培训。建立学习微信群,随时学随地学,加大对区直纪检组、基层纪(工)委纪检干部的培训力度。

二是规范信访线索举报处理流程,利用纪检监察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动态、重要成效和有关案件通报进行权威发布,解答百姓疑问诉求,方便群众监督举报。

三是实行协作区联合办案制度,每月21号通报基层纪(工)委、派驻机构线索处置和案件办理情况,倒逼基层纪检干部履职尽责。

四是坚持“严”字当头,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和纪律教育,规范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及请销假、公车使用、印章管理等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

五是区纪委书记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逐一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基层纪检干部思想动态。

六是印发《相山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线索办理情况的通报》,责令任圩街道对2013年以来信访件逐一进行复核,并开展全区信访件初核质量自查,对任圩街道纪工委在全区予以通报批评。已选派原则性强、工作能力突出的年轻同志到任圩街道任纪工委书记。

(32)针对“审计监督流于形式、成果运用‘一片空白’,2013年以来审计发现的问题没有问责一人”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若干实施意见》《相山区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办法》《相山区审计局督办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二是对2013年以来审计发现问题依规向区纪委监委移交线索。

三是严格落实审计整改,2017年度审结的20件(涉及22家单位)审计报告所涉及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区审计局联合区委组织部、区目标办、区财政局等单位对22家被审计单位整改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2017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成绩,强化审计结果应用。

四是完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归档制度,制定《相山区审计局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审计人员业务培训,2018年以来组织16人次参加省、市、区有关审计、财经、档案管理培训。

追责问责:诫勉谈话2人,约谈问责2人。

10.区委对政府工程建设领域存在问题重视不够,缺乏系统研究。

(33)针对“工程项目领域乱象丛生,部分工程项目‘先上船后补票’、‘干到哪算到哪’。区政府会议研究直接发包郭王小学幼儿园工程项目及室外工程(1142万元),‘百龄眉寿’养老服务中心项目(1367万元),边建设边补手续;劳务大市场项目(758万元)未招标,以工程控制价预审确定价格,项目建成后才补邀标材料”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成立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相山区工程项目领域相关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专项调查组对“三个项目”开展核查。

二是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渠沟镇、任圩街道分别成立了由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是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审计和后期监管。出台《相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若干实施意见》,强化风险防控措施,推进重点项目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审计监督,按决算审计结果支付工程款。对在建项目,由区质监站全程跟踪质量监管。对已竣工项目,由建设单位联合区安监局、区质监站等相关部门负责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管。

四是对全区工程项目领域存在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和集中治理,重点对工程项目手续不全、招标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摸底核实,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逐项化解销号。共查出建设手续办理不齐全的工程建设项目12个,其中9个项目手续已完善,3个项目手续正在完善中。通过专项整治,促使全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五是健全工程项目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区委、区政府定期研究招投标工作机制,区委常委会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听取招投标工作情况汇报;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研究招投标工作相关事项;制定出台《相山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山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相山区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程序》等制度文件。区教育局、渠沟镇等责任单位分别出台了《相山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小型基建维修项目管理办法》《相山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大型基建管理办法》《渠沟镇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坚决杜绝违规直接发包、“先上船后补票”等问题的发生。

六是实行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履约约谈制度。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由项目单位分管副区长组织对项目主管单位和中标企业开展标后廉政履约约谈。

追责问责:已追责处理8人。

(34)针对“区委对投资平台(凤凰山实业公司)发挥职能作用重视不够,公司管理混乱、问题突出,重大工程项目采取‘代建收购’的方式规避招投标,涉嫌利益输送及贪腐。项目主管部门把关不严、放任自流,部分工程审减率畸高,涉嫌违纪谋利。如方安安置房小区三期临时工程高估冒算,送审价296.3万元,被审减196万元”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成立由区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住建局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检查组,于2018年2月26日至3月30日对凤凰山实业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专项审查,并委托第三方机构淮北天桓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现已完成审查审计。经审查,区财政局(国资局)没有履行对实业公司监管责任。专项检查组要求实业公司严格遵守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有效降低经营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是经审计审查,凤凰山实业公司“代建收购”的问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条例》。

三是向凤凰山实业公司派出监事会,依法依规对企业及负责人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追责问责:约谈问责1人。

11.与民争利问题突出,小官小贪事件多发

(35)针对“区委对基层反腐败形势认识不足、措施不力,致使一些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部分基层党员干部为民宗旨意识淡薄,在民生领域上优亲厚友,捞‘油水’、找‘好处’,打着惠民的旗号,干着伤民的事情,损害党的形象”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区委常委会听取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汇报,研判形势,找准反腐倡廉着力点。

二是区领导带队深入所联系和分管的单位调研,时刻关注民生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动态,关注民生、听取民意,着力查找存在的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已提交有针对性调研报告2篇。

三是开展多种形式警示教育、廉政讲座等活动,对全区党员干部进行教育培训,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宗旨意识、廉洁自律意识。

四是针对民生资金使用、棚户区改造、优抚款物发放等民生领域开展专项治理,着重发现和查处“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问题。已查处1例,处理1人。

五是制定《中共相山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中共相山区委巡察全覆盖工作方案》《2018年度区委巡察工作计划》《区委巡察工作制度》,扩大巡察工作覆盖面,尤其对民生领域进行重点巡察。目前已启动年度巡察工作。

追责问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

12.部分区直部门和基层单位财务管理混乱,廉政风险突出,存在贪腐隐患。

(36)针对“经梳理统计2015—2017年44 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资金使用不规范数额达5.25亿元。违规使用大额现金问题突出。如东街道办2011年3月至2016年3月超过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高达298万元”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经梳理调查,2015—2017年44名领导干部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主要集中在各预算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未履行政府集中采购手续,往来账长期挂账、超标准使用招待费5个方面。由财政部门牵头,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44名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均已制定了整改方案,对标整改。

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卡使用与管理的通知》,建立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协调配合的长效管理机制,强化财务监管,确保现金规范化使用。

三是分两期组织全区财政系统人员培训,加强对《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公务卡使用、三公经费支出的业务学习,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充分发挥财务人员的服务和监督职能。

追责问责:约谈问责3人,诫勉谈话3人,免职1人。

(37)针对“部分单位费用开支混乱,监管不到位,存在腐败漏洞。如相南街道3300余万元暂借款长期挂账;曲阳街道办事处2012年3月至2015年6月违规报销金额达100万元;商务局一辆车4年多时间共支出修理费 54.44万元”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关于相南街道借款长期挂账问题,经核查主要是借款支付拆迁补偿,经办人员长期不冲账、财务人员长期不催办所致,截止2018年3月31日,已清缴冲账1765.5946万元暂借款。

二是关于曲阳街道违规现金报销问题,经查2012年3月至2015年6月现金支付180笔,总金额1033627.81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办公用房零散维修、诉讼费用、办公用品购置、宣传费用等方面,存在财务现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三是关于商务局车辆修理费问题,经查是区审计局主审会计看错项目行,造成计算错误所致,实际4年间两辆车辆运行费(含维修、燃油费等)合计为123873.22元。

四是组织开展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全区独立预决算单位120名财务人员参加培训。

五是成立相山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组,建立长效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职能。

六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相山区政府采购工作流程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相山区行政事业单位相关审批权限补充规定》《关于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办法》。

追责问责:党内警告处分1人,约谈问责4人,诫勉谈话5人,辞退1人,其他处理2人。

13.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四风顽疾依然存在

(38) 针对“少数干部在高压态势下,仍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党的十八大以来,区纪委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7起,涉及党员干部32人,党纪处分31人”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党(工)委、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区关于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制定印发《相山区党员干部廉政手册》200余本,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进一步加大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文明和谐、廉洁节俭的浓厚氛围。

二是保持高压态势,开展 “公车使用”“吃喝风”“滥发津补贴”“办公用房超标”等四项专项整治。利用春节、元旦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易发多发的重要时间节点,下发通知要求警示提醒,开展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防止反弹回潮。问责违反八项规定精神27人,违反工作纪律4人。

三是点名道姓通报,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39)针对“公车改革搞变通、打折扣,部分区政府领导干部仍然固定车辆和驾驶员,仍然存在特权思想和资源浪费。‘公车私用’问题呈现多样性,有的违规公车私用,有的变相用公家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对全区各单位保留车辆、平台管理车辆现状进行再摸底、再规范,理清管理责任。各车辆管理单位细化修订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和维修保养、派车登记、加油卡使用流程等,实行责任到人,做到全程留痕,车辆管理使用进一步规范。

二是区纪委监委、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对照财务凭证,对全区各单位车辆维修费用支出进行了抽查复核,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对凤凰山实业公司管理的平台车辆申请、用车记录等信息进行了抽查复核。查处案件1起。

追责问责:诫勉谈话3人,约谈问责1人,已另案处理1人。

(40)针对“‘吃喝风’仍未根绝,有的公款吃喝穿上‘隐身衣’、转为‘吃家宴’的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在居民小区张贴《关于整治居民小区内“一桌餐”的公告》,依托智慧纪检“随手拍”、12388举报平台等,拓宽群众举报渠道。

二是建立区纪委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等部门配合的不定期巡查机制。开展了2次针对“一桌餐”的集中巡查,严查隐形变异的“吃喝风”问题。查处1起,问责2人。

三是集中开展的公务接待费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对招待费开支,特别是同城接待、变相开支等情况开展专项财务审查,发现存在报销凭证不完善、程序不规范的问题2起,已责令相关单位规范整改。开展财务人员培训,编发《财税法规政策汇编》300余本,进一步强化财经纪律,严格落实就餐审批制度,坚持“三单合一”。

追责问责:诫勉谈话2人。

(41)针对“个别单位滥发津补贴,变相发放福利。如区城管局2017年2月至5月无依据发放加班补助9.16万元”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区城管执法局违规发放的加班费62760元已经上缴区财政专户(其余金额28760元,经调查,符合相关规定)。

二是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专项清查工作,对全区30余家单位正在执行的津补贴和福利依照相关文件进行核查,未发现其他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全区各单位遵守“严禁滥发津补贴”意识进一步增强。

追责问责:党内警告处分1人,约谈问责1人,诫勉谈话6人,免职1人。

(42)针对“违规大操大办、办公用房超标问题禁而不绝,甚至有的单位在超市商场预付大额资金,涉嫌购买购物卡”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大力开展移风易俗活动,成立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各社区(村)均成立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村民(居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在清明节开展“低碳祭扫、鲜花换纸炮”活动。发放《相山区纪委监委移风易俗倡议书》1000余份。严格执行《淮北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试行)的通知》,持续加大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宣传和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二是开展办公用房使用再核查,清理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面积53.74平方米。

三是区财政局严格资金支付管理,对付款给消费娱乐场所的大额资金重点监控,严防公款购卡行为。2018年春节期间,组织开展对大型商场超市购物卡销售情况专项检查,并于节后对各单位财务凭证进行复核。

追责问责:党内警告处分3人,诫勉谈话1人,约谈问责8人,其他问责2人。

三、保持政治定力,以最有力的措施巩固整改成效

通过集中整改,我区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省委要求和群众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努力践行“三严三实”,持续深入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以整改实效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从严从实抓好后续整改。聚焦巡视反馈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新要求,按照“六围绕一加强”,查漏洞、抓反弹、补短板,保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标准不降,按照《整改方案》及台账制定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及时限要求,一项一项抓整改,一件一件抓巩固。加大日常督查力度,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整改反弹问题;对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督办,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按期完成整改。坚决用好问责“撒手锏”,对落实整改责任不到位的,坚决予以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同时,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

(二)从严从实推进制度建设。结合巡视整改落实,坚持短期与长期、局部与整体、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体系,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把科学的制度设计与严密的制度执行、有力的检查惩治结合起来,把党建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党建考核、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制度的监督约束作用,切实用制度明确职责分工、按规矩处事办事成事。同时,认真梳理现有党建工作制度,对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坚持下去,对不符合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适应的及时修订完善,确保以强有力的制度执行推动工作落实,全面提升党的建设质量。

(三)从严从实履行“两个责任”。进一步树牢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强化主体、主责、主抓意识,切实做到“区委履行主体责任不松手,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不甩手,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责任不缩手”,严格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逐级抓好落实。大力支持区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大排查大整治,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巩固提升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从严从实推动转型发展。突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建统领“五位一体”发展,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聚焦中国碳谷•绿金淮北战略,着力推进“改革开放提速、产业发展提质、城市品位提升、民生福祉提档、党的建设提标”五大行动,奋力开创品质相山建设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561-3193384或12388(按2号键,向相山区纪委监委反映)

邮政信箱:淮北市孟山北路85号中共相山区委员会

邮政编码:235000

电子邮箱:qwb3193384@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