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峰:一体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

时间:2023-01-05 10:03    来源:淮北市纪检监察网站  
【字体: 】      打印

党的二十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把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的发展内容写入党章,把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新实践、新理念、新战略写入党章,把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系列重大创新成果和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写入党章。可以说,这样修改对于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章修正案在总纲第三十一自然段,将“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修改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这不只是字面上的变化,更体现了实践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化。首先,这一修改,突出了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有利于引导全党在新时代新征程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保持永远吹冲锋号的战略定力,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坚韧和执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其次,作出这一修改,丰富了贯彻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内涵和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这一修改,拓展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政治内涵,彰显了严管严治、一严到底的鲜明立场,责任的覆盖面更广,履职尽责的标准更高。

一是准确学习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的内涵及其辩证关系。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是一个责任体系,包括党委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纪委监督责任和协助责任、基层党组织的日常监督责任等,是一个有机整体,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党章修正案在总纲第三十一自然段规定: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第六条对地方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内容进行了细化,分列十二项具体内容。《党章》第四十六条规定了各级纪委职责和6项具体任务。党章、纪委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都对纪委履行协助职责作了规定,这些都是我们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法宝和具体抓手,要反复学习,深刻领会,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二是压紧压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引领和带动其他责任的有效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在责任体系中处于主导地位,发挥统一领导、总览全局作用。要推动各级党委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形成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局面。推动健全主体责任落实机制,通过列出“四清单”,明确领导班子、第一责任人、班子分管领导责任,构建齐抓共管格局、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解决责任不明确、不全面、不落实等问题。

三是积极履行协助职责,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党章、纪委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有关协助责任的规定,是对纪委协助职责的丰富和发展,深化和拓展了纪委的使命任务,这有利于促进各级纪委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局强化监督职责,有利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利于推动各级纪委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推进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式创新,不断提升履职尽责水平。全市各级纪委监委要坚决落实党中央赋予的重大政治责任,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的同时,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探索和创新纪委履行协助职责的有效载体,如深化政治监督谈话等,提高协助同级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价及责任倒逼机制,是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的重要保障。要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机制,尤其是要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督促各级党委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融入日常管理和考核,确保工作开展到哪里,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就深入到哪里。同时,认真落实“三个区别开来”要求,把正向激励和负面惩戒的导向树起来,鼓励善作善为,问责无所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全面落实。

(市纪委监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周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