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原法工委主任张洪海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20-09-24 16:48    来源:淮北市纪检监察网  
【字体: 】      打印

日前,经中共淮北市委批准,中共淮北市纪委、淮北市监委对市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原法工委主任张洪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张洪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

张洪海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目无党纪国法,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淮北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中共淮北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洪海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