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暖心回访”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时间:2018-10-12 16:33    来源:淮北市纪检监察网   作者:淮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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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专门安排对我进行回访,引导我正确对待处分,抬头向前看,我就一句话,请组织放心,我不会有思想包袱,今后一定全力把工作干好。”近日,淮北市一名受到处分的党员干部在接受暖心回访时作出了积极的表态。

今年以来,市委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通过开展“暖心回访”,帮助受处分人员卸下思想包袱,正确看待处分,积极担当作为。

印发工作办法。在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受处分人员暖心回访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回访的对象、内容、程序等进行了逐一规范,明确回访可采取谈心谈话、实地访谈、函询了解、民主测评等方式,重点掌握了解受处分人员认错纠错情况、日常思想、工作态度等方面情况。

实行因人施策。根据受处分人员的错误性质和情节、党纪政务处分类型、处分期间个人表现等,因人施策、对症下药,点对点、面对面开展回访教育。对受到党纪政务轻处分处理的,着重把握其思想动态,端正其对处分的认识;对受到党纪政务重处分处理的,做好受处分人员的心理疏导,鼓励其放下思想包袱,对拒不认识错误的,则及时进行批评教育。

强化结果运用。每次回访后要填写《回访情况登记表》《受访人反馈表》,归入干部廉政档案或回访工作档案。受处分人对错误认识到位,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可认定其已经认错纠错,由回访责任人将认定结论反馈所在党委(党组)及受处分人。对认错纠错深刻彻底、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工作作风转变明显、工作实绩突出的,由回访责任人建议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党组织结合民主测评、谈话考核等,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同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对受处分人员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淮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