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淮北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8-07-05 15:37    来源:淮北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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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22日至2018年1月1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1月2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

局党组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完全接受,不折不扣地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意见。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司法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二是细化整改问题。针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给市司法局党组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四个方面存在的18个问题,市司法局党组具体细化为40个子问题,确定整改措施95条。三是明确整改责任。制定了《市司法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二、认真对照整改,逐项抓好落实

一)党的领导方面

1.针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问题

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巡察以来,局党组修订完善《中共淮北市司法局党组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要求,规范了重大事项党组议事决策流程;二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召开相关会议,部署安排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和考核;三是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定《2018年党建工作计划》,完善《淮北市司法局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召开2018年党建工作会议,深入查摆自身问题,制定党建工作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强化各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四是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提升局党组解决问题能力,强化领导核心作用。由市司法局牵头,协商市编办、市人社局、相山区编办、原相山区公证处工作人员召开协调会议,全力推进公证处合并人员编制问题解决。

2.针对团结意识淡薄问题

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巡察以来,局班子成员之间谈话12次,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之间谈话25次,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在坦诚交流中统一了思想,努力形成相互支持、协作、配合的工作氛围;二是建立健全“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明确重大问题必须经党组集体研究讨论,绝不能随意而为,进一步规范议事内容和决策程序,认真做好会议的会前沟通、会中商量、会后执行等各环节。

3.针对党组议事不规范问题

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修改完善《淮北市司法局周工作例会制度》《淮北市司法局局长办公会会议制度》《中共淮北市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等,严格区分会议研究事项,明确党组和行政的议事决策范围;二是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制度》两项制度,规范议事程序,做到会前有议题、会后有纪要,明确党组秘书并负责按照党组会议流程记录,规范会议记录内容。

4.针对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不到位问题

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修改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纪实评价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等,严格按照制度落实中心组学习;二是制定了《2018年局党组学习计划》,学习内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省司法厅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实效。

(二)党的建设方面

1.针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巡察以来,建立健全党建制度26项,编印了《淮北市司法局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党建工作责任制;二是加强对支部的指导管理和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制定了《淮北市司法局2018年度党建工作“三个清单”》,机关党委对各支部实行定期督查,压实了各支部党建责任;三是强化纪律观念,制定完善了淮北市司法局机关规章制度汇编,要求局机关全体党员严格执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转变工作作风,坚决杜绝工作中的推诿扯皮现象,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2.针对党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

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机关党委集中统筹,定期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支部会议记录、党员学习笔记进行检查考核,压实支部书记责任,真正做到“三会一课”时间、人员、内容三到位;二是制定了“律之心”律师党建特色品牌培育计划和“法润淮北”机关支部党员志愿法律服务计划,并纳入市司法局机关党委2018年党建工作重点任务之中,通过各党支部开展一系列具有行业和机关特色的党员活动,调动每个党员参与党课学习的积极性,变一人讲、大家听,为人人参与,共同提高;三是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明确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的内容及日程安排,提醒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确保双重组织生活真正严起来、实起来。

3.针对基层组织建设不规范问题

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各支部换届情况进行摸排,要求应换届的三个党支部全部按时完成换届;二是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修订完善《淮北市司法局机关党委发展党员制度》,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发展党员。

4.针对干部人事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严格执行编制管理有关规定,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队伍建设中的保障作用;二是开展“混编混岗”专项治理工作,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要求;三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规定,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加强动议审查,全程参与干部选拔工作,严格杜绝“带病提拔”现象;四是关于二级机构重点岗位长期不交流轮岗的问题,由于法律援助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国信公证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两个机构的性质不同,目前开展交流轮岗存在客观障碍,暂不能进行交流轮岗。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针对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不强问题

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建立了《淮北市司法局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制度》,梳理责任清单,找准职责定位,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担负起责任,使用好“红脸出汗”记实手册,做到谈心谈话真情实意,谈话记录规范明确;二是制定2018年党建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从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三是驻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职能,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强化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营造违规违纪必被严惩的震慑氛围,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2.针对纪检监察监督执纪不到位问题

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对重点人员、重要岗位的监督和廉洁教育,组织机关人员到警示中心进行专题警示教育。今年以来,举办党风廉政教育专题党课2次,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73人次;坚持一案双查,主动深入基层发现问题线索,对违纪人员进行严肃处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截至2018年5月,驻局纪检监察组已初核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4件,已了结3件,还有2件正在办理。三是经市司法局党组会研究,纪检监察人员专职纪检监察,不再安排其他工作,按规定完成“三转”。

3.针对工作作风不实问题

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实事求是的绩效评价制度,用制度约束人,加强督办检查,定期通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驻局纪检监察组与政治处、办公室联合办公,严格按照《市司法局工作考勤制度》查处违反工作纪律行为;二是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活动。今年以来,已通报批评4人,谈话教育4人,全局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三是加强监督。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结合起来,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四是扎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发挥法宣成员单位、普法志愿者、普法讲师团等主体责任。推行以案释法制度,深化分业、分类、分众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普法工作的实效性,杜绝宣传活动重形式、讲排场现象。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1.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

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规范工会福利发放程序,驻局纪检监察组不断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公开曝光,严肃问责,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二是修改完善了《市司法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强化监督,每年对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单位执规执纪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现违规违纪现象,将严肃处理。

2.针对违反财经纪律突出问题

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完善落实财务逐级审核把关制度,严肃对违规行为的纠正,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强化财务纪律意识;二是进一步完善财务支出程序,提高制度规定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化监督,落实财务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评议。

3.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

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健全相关的资金审批制度,实现单位财务公开。建立资金支出的审批机制,实现资金支出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二是建立内部牵制、内部稽核等制度,加强对各项经济业务开支的事前控制和事后把关;三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规范公务接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规范市国信公证处“坐收坐支”现象,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2013年以来财务账目进行全面审核,目前已经整改到位。

4.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问题

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制定了《淮北市司法局内部控制报告》,强化财务人员规范财务管理意识,完善内部财务控制机制。严格落实财经纪律和管理要求,加强“小金库”治理;二是市国信公证处召开处务会,严格按照市委“五个不直接分管”要求,明确一名副主任分管财务工作,目前已整改到位。

5.针对办公用房使用管理不严问题

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对用房面积超标的办公室进行隔间处理,腾退退休人员所占用的办公室,目前已经全部整改到位。

6.针对兼职取酬现象仍然存在问题

严格落实相关规定,相关人员已退回薪酬并停止兼职行为。

7.针对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活动弄虚作假问题

鉴于该错误存在的不良影响,已对市国信公证处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批评,责令其在全处大会上认真做出检查,目前已落实到位。今后将以此为戒,对于此类行为将严肃问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三、巩固扩大成果,确保长效治理

(一)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回头看”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深入整改,举一反三,巩固成效。坚持以问题为指引,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严格抓好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局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问责的全部工作确保做到无缝对接、合力推进。

(三)立足实际,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治宣传等工作职能,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者能力和水平,积极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努力为中国碳谷·绿金淮北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029403;邮寄地址:淮海中路136号;电子邮箱:sfj3029403@163.com。


                                                                       中共淮北市司法局党组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