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专门方案 要求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

时间:2018-04-12 08:19    来源:淮北市纪检监察网   作者:淮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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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的重要部署,进一步巩固深化移风易俗工作成果,近日,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联合印发《全市党员干部带头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党员干部作好表率、立好标杆。同时,还成立了专门的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和副组长,相关市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市纪委监委,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等日常工作,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方案》明确了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九项要求,即党员干部本人或子女实行婚事新办,仪式从简;带头孝老敬老,厚养薄葬,丧事简办;带头反对大操大办,一般喜事不办,确需操办的要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杜绝奢华,办事从俭,严禁大摆筵席等奢华行为;正常往来,礼金从少,带头不收贺礼、简办或不办酒席;摒弃低俗,禁绝恶俗,带头抵制低俗庸俗媚俗行为;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主动报备,守纪践诺;培养高尚情趣,养成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做深化村民自治、遵守村规民约的推动者和榜样。

《方案》明确了活动的六大举措,即深入宣传发动、健全群众组织、巩固并扩大示范点、签订承诺书、召开现场会、加大通报问责力度,并对相关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确保责任到人。

《方案》要求,全市各单位和县区要将活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精心部署,统筹推进;党员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做新风尚坚定的参与者、倡导者、推动者;要扎实推动群众自治组织监督管理,坚持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相结合,建组织、立规矩,并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对各镇(办)的年度目标考核和文明户、文明村、文明镇评选考核,推动移风易俗由“软任务”变成“硬约束”;要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介,以及送戏下乡等形式广泛宣传政策要求,弘扬新风正气,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淮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