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村集体资金公款私存问题排查完了吗?有多少资金退回……”日前,烈山区纪委监委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督查,以“小切口”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
今年以来,烈山区纪委监委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作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重要内容,以精准监督、有效监督护航民生民利,共同守好管好农村集体“家底”。
靶向监督盯问题。聚焦村组集体资金公款私存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督促52个村(社区)全面排查清理各类组级集体资金,重点排查清理属于村民小组全体成员共同所有,违规由个人管理的未分配、未使用的资金,全面纠正公款私存、私借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村民小组集体财务管理,助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截至目前,共追缴“私存”公款44.6万元。
严惩严治强震慑。聚焦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资源管理、集体“三资”监管监督等方面,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对村(社区)集体“三资”财务、集体工程项目、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以及干预项目建设、截留挪用补助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快查快办,共查处“三资”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0件10人,党纪政务处分7人,通报典型案例4起4人。
规范管理促提升。通过实地督导、查阅台账、走访调研等方式,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集体财务收支、集体资产资源分配处置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压紧压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督促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开展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推动区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不断促进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更加规范有序。
“农村集体‘三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靶向纠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坚决查处涉及的监管失职失责及背后的风腐问题,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提质增效。”烈山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