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集中反馈专项巡察情况

时间:2018-06-08 10:05    来源:淮北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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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8日至4月28日,市委派出三个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分别对濉溪县10个镇和2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开展了专项巡察。巡察期间,各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对被巡察单位执行扶贫政策、落实扶贫领域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扶贫资金使用监管、扶贫项目实施管理等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检查。巡察发现,10个镇均不同程度存在执行扶贫政策不力,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资金监管运行和项目实施管理不规范以及其他方面的问题。市委“五人小组”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

现将巡察反馈情况公布如下。

刘桥镇党委存在问题:一、在执行扶贫政策方面。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老年人“分户识贫”现象普遍,存在错评、户中漏人、致贫原因不真实、档案资料涉嫌造假的问题;贫困户识别把关不严,农户申请、入户核查流于形式,扶贫手册填写随意,部分基础信息不准不实;帮扶措施落实不精准,不能做到因户施策;个别帮扶责任人未尽到帮扶责任,存在挂名帮扶现象;个别贫困户脱贫不精准、清退不精准。二、在落实扶贫领域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重视程度不够,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流于形式;个别帮扶干部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不强;行业部门扶贫工作联动配合不紧密、信息互通不畅,金融扶贫出现重复享受的现象;宣传效果不明显,贫困户对扶贫政策了解不够;镇纪委对党政领导班子扶贫工作主体责任、扶贫政策落实监督不到位,存在盲区,执纪问责方面存在宽松软现象。三、在扶贫资金使用监管方面。扶贫资金使用存在先拨付,后研究、公示的情况,村集体资产租赁租金缴纳不规范;低保政策落实存在应保未保和识别不准情况;对扶贫资金发放把关不严,存在虚报冒领、重复享受、缺乏依据等问题。四、在扶贫项目实施管理方面。产业扶贫项目“重建设轻管理”,特色产业发展规模小,产业扶贫项目较为单一,村扶贫项目收益见效慢,带动效果不明显。项目实施程序不规范,个别扶贫项目建设不公开不透明,未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群众监督缺失。

百善镇党委存在问题:一、在执行扶贫政策方面。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脱贫攻坚工作的正常开展;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民主评议流于形式;帮扶措施落实不到位、成效不明显,没有做到因户施策、因人施策;贫困户基础信息不实,扶贫手册填写存在错项、漏项与实际情况不符等方面问题;评议程序不规范、走形式,贫困户退出程序不合规、不真实,村委会超出权限为贫困户出具各类证明材料;扶贫资金发放不精准,审核把关不严,存在个别户套取冒领现象。二、在落实扶贫领域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思想认识不足,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工作存在畏难情绪;政策把关不严,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相关政策认知有偏差,程序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督查指导不力,相关工作落实缺少抓手,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情况;镇纪委主动作为少,预防提醒不到位,对已查实的问题线索,执纪不严,问责不够。三、在扶贫资金使用监管方面。政策执行不精准,违反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原则,使用扶贫专项资金维修村办公楼;资金使用程序不规范,未按招标采购有关规定集中采购扶贫物资;扶贫资金拨付不及时。四、在扶贫项目实施管理方面。扶贫项目缺乏针对性和技术指导,推进落实缓慢,项目效益发挥不佳,扶贫效果不明显;项目管理不规范,基础工作薄弱,工程项目无规划、无评估、无设计、无监理、无验收、无决算和审计。

临涣镇党委存在问题:一、在执行扶贫政策方面。个别村干部、扶贫专干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不认真,民主评议会弄虚作假,贫困户登记材料张冠李戴、让“死人复活”;扶贫档案材料部分内容缺失,贫困户登记表信息、审核认定材料等填写不完整,甚至缺失;贫困户识别不精准,不符合政策要求。二、在落实扶贫领域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党委对扶贫工作重视不够,主体责任弱化,严重影响扶贫工作开展;贫困户认定不精准,将一些有车有房人员,甚至公职人员都上报为贫困户。三、在扶贫资金使用监管方面。资金使用比例不均衡,2016年以慰问金和临时救助形式发放的扶贫资金占总支出的9成以上;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救助款发放不规范,救助标准不一致,财务人员工作不认真。四、在扶贫项目实施管理方面。工程建设违规操作,涉嫌先建后批;项目运营管理不当,收益较差;项目协议签订流于形式,审核把关不严;项目扶贫帮扶不到位,贫困户未能真正享受扶贫项目带来的好处。

韩村镇党委存在问题:一、在执行扶贫政策方面。“六个精准”落实不到位,扶贫档案资料不完整,缺项、漏项、涂改严重;个别镇村干部扶贫工作失职,导致错评、漏评和漏报;片面追求脱贫任务的数量,忽视脱贫效果的质量;健康扶贫流于形式,部分村涉嫌造假;扶贫工作不严不实,少数党员干部带头违规违纪。二、在落实扶贫领域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党委对扶贫工作重视不够,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相关事项未经党政会议研究;镇纪委“三转”不到位,监督工作缺乏主动性。三、在扶贫资金使用监管方面。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资金拨付发票为复印件,无经办人签字,未附三重一大表、公示报告等相关必要材料等情况;资金分配没有具体标准和依据,具有随意性。四、在扶贫项目实施管理方面。合同签订草率不规范,无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和签订日期,也未签订违约条款,对工程工期延迟无追责、不问责;工程项目建设不合规,项目承建方不具备建筑工程施工资质;项目运营维护不到位,2017年4月实施的户用光伏项目进度缓慢,建设地点与公示地点不一致,至今未有收益。

南坪镇党委存在问题:一、在执行扶贫政策方面。扶贫对象识别不认真、认定较随意,不精准问题较多,存在把不符合条件的个别村组干部纳入贫困户的现象;分户识贫现象较多,群众不满;因户施策不精准,86岁老人仍以就业扶贫方式聘为村公益岗位保洁员。二、在落实扶贫领域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党委宣传贯彻落实上级扶贫领域决策部署不够认真,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知晓率低;党政班子对扶贫领域相关问题研究不细致、不妥当,对扶贫领域失职问责及违纪处理把握不准确、落实不到位;对贫困村的组织建设和班子建设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对扶贫工作队缺乏有效管理,少数干部对脱贫攻坚工作有厌倦情绪;少数包村干部及工作人员工作不细致、业务不精通。纪委脱贫攻坚执纪监督作用未能有效发挥,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活动成效不明显,扶贫领域案件的办理程序不规范。三、在扶贫资金使用监管方面。上级拨付扶贫资金没有及时充分利用;村级三资管理不够规范,审核把关不严,有的贫困村财务管理混乱。四、在扶贫项目实施管理方面。扶贫项目申报、审批及后期监管存在程序上不规范的问题,部分项目的基础资料有改动现象,部分项目违反招投标及“四议两公开”等有关规定。

五沟镇党委存在问题:一、在执行扶贫政策方面。落实上级决策打折扣,“六个精准”落实不到位,在扶贫对象确立、贫困户档案资料信息、政策执行落实等多方面均不同程度存在不精准的问题;扶贫工作人员对政策研究不深入,村民对扶贫工作认知存在偏差,扶贫政策宣传成效不理想;部分镇村干部工作不严不实,存在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履职不力的现象;个别帮扶干部和工作人员作风漂浮,帮扶责任虚化空转。二、在落实扶贫领域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扶贫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进措施不够坚决有力,镇党政班子成员无人分管扶贫工作;纪委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没有按照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执纪问责偏松偏软,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把关不严、识别不准的村干部和工作失职的扶贫干部,仅采取通报批评的方式处理,失之于宽。三、在扶贫资金使用监管方面。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扶贫资金支出、拨付违反财务规定,手续、票据不全;大量集体资金存入个人账户,资金安全存在隐患;部分扶贫资金拨付缓慢。四、在扶贫项目实施管理方面。扶贫项目在申报时,有错报、漏报等问题;项目不经招投标程序,随意更改项目实施内容;扶贫项目实施程序脱节,危房改造项目多头管理,合力不足,监管不力;重立项轻管理,后期运营维护缺失,部分项目不能正常使用。

孙疃镇党委存在问题:一、在执行扶贫政策方面。少数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存在因户施策不精准和分户识贫现象。二、在落实扶贫领域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对扶贫领域相关问题思想重视不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多为转发上级文件,党委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较少;政策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知晓率较低;对贫困村强化组织建设、配备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重视不够,部分贫困村“两委”班子不健全,后备力量不足;少数部门和干部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上墙制度、存档材料不规范,个别工作人员业务不精通、工作不细致、审核不严格,少数村干部存在优亲厚友现象。镇纪委脱贫攻坚执纪监督作用未能全面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程序不规范。三、在扶贫资金使用监管方面。扶贫资金有闲置现象,上级拨付扶贫资金没有及时充分利用;村级三资管理不规范,资金支出、拨付手续不全。四、在扶贫项目实施管理方面。扶贫项目申报、审批不规范,存在基础材料不完整,“四议两公开”手续不全等问题。

双堆集镇党委存在问题:一、在执行扶贫政策方面。对部分贫困户识别认定及帮扶过程不认真,部分村存在整户识别不精准问题;资金使用和项目安排不精准,存在资金使用“超范围”问题。二、在落实扶贫领域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力度不够,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知晓率不高;对扶贫领域相关具体问题重视不够,扶贫资金和项目缺少会议研究情况;对贫困村的组织建设和班子建设重视不够,部分村“两委”班子薄弱,后备力量不足;对扶贫工作队日常管理服务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镇纪委脱贫攻坚执纪监督作用未能全面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程序不规范。少数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队员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部分贫困户一户一档资料不完善,普遍存在扶贫手册填写不真实、不规范的问题。三、在扶贫资金使用监管方面。镇三资办对三资管理审核把关不严,财务报销手续不完善;上级拨付扶贫资金未能及时充分利用。四、在扶贫项目实施管理方面。危房改造项目存在不够规范现象。

铁佛镇党委存在问题:一、在执行扶贫政策方面。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知晓率低,群众对政策的理解尚有偏差;“六个精准”落实不到位,建档立卡信息调查核查有误,信息调整更新不及时,有的村民已去世两年,扶贫记录卡仍未更新;个别工作人员履职不力、审核不严,贫困户识别不精准;健康扶贫不能全覆盖,服务不到位;扶贫领域“优亲厚友”、弄虚作假问题依然存在。二、在落实扶贫领域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对扶贫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个别党员领导干部政策执行不严格,工作不作为、乱作为,入户调查敷衍应付;驻村工作队帮扶工作不到位、作风不实,没有工作日志,没有按要求吃住在村。三、在扶贫资金使用监管方面。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资金发放具有随意性,无依据、无标准,未研究;扶贫专项资金管理混乱,资金报销拨付手续不全。四、在扶贫项目实施管理方面。项目谋划主动性不够,发展模式单一,产业扶贫仅限于特色种植、特色养殖、庭院经济方面,电商扶贫、金融扶贫启动较晚,且金融扶贫户贷户用比例少;项目实施程序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项目维护运营不到位,效益不明显,造成资源浪费。

四铺镇党委存在问题:一、在执行扶贫政策方面。贫困户识别存在优亲厚友、错评、漏评现象,个别村干部亲友和公职人员违规享受扶贫政策;存在分户识贫现象;个别贫困户基础信息不真实,致贫原因填写不真实,档案资料不规范,贫困户民主评议流于形式,识别把关不严格;镇村帮扶措施落实不精准,不能做到因户施策、因人施策;个别帮扶干部责任心不强,帮扶手册存在错填、漏填和信息更新不及时等现象。二、在落实扶贫领域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镇村对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严肃性有些方面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镇扶贫工作站力量薄弱,对基层工作指导不够;镇村党组织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够,贯彻落实政策有偏差,宣传不到位。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主动作为不够,存在宽松软现象;个别村对巡察工作认识不到位,有干扰巡察之嫌。三、在扶贫资金使用监管方面。产业扶贫政策落实不精准,产业扶贫资金没有按照标准发放,多采取平均主义;智力扶贫政策实施混乱,有套取资金现象,资金发放存在“就高不就低”和“重复享受”等现象。四、在扶贫项目实施管理方面。个别项目未能按计划完成;项目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存在项目资料缺失,填写不完整等问题;项目建设不公开不透明,未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