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组集中反馈八届市委第十轮巡察暨法院系统上下联动专项巡察情况

时间:2020-01-20 09:54    来源:淮北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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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8日至12月6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3个巡察组,对市委宣传部、市委讲师团、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等8家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对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审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扶贫开发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对濉溪县四铺镇周陈村、百善镇道口村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同时,2019年10月8日至11月6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5个巡察组,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濉溪县人民法院、相山区人民法院、杜集区人民法院、烈山区人民法院开展了上下联动提级交叉巡察。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市委巡察工作部署,紧扣“四个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坚定政治方向,坚守人民立场,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切实发挥巡察的政治看齐、警醒教育、整肃立规作用,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各巡察组在反馈时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加快建设“中国碳谷·绿金淮北”,推进高质量转型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巡察发现,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均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

市委宣传部(市委讲师团、市社科联):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对基层意识形态工作指导不足,宣传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统筹文化建设发展不到位,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管理不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宣传人才队伍建设薄弱,高级人才缺乏。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引导不够深入。

市委网信办: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统筹推进全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力度不够,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廉政风险点管控不到位,执行制度不严格。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会议研究。党建基础工作薄弱,组织生活不正常。网信干部队伍培训不够。

市委编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严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统筹全市机构编制资源仍有差距,监督检查跟进不够有力,指导基层工作不够充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尚存差距,财务制度执行不严,“四风”问题依然存在。民主集中制落实质量不够高,党建工作开展不够扎实。

市文明办: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充分,创新意识不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对廉政风险点缺乏有效监督,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财务和资产管理不规范。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党建基础工作薄弱。

市审计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形式单一、质量不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弱化。重大政策跟踪审计力度不大,推动审计制度改革进展缓慢,协审机构监管不够规范。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包保工作不够扎实。廉政风险防控不力,工作作风不够严实,资产管理不规范。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

市城市管理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不够高,重要职能落实尚存短板。城市执法体制改革不够完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积极。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领导班子合力不够强,党建工作不够实。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尚存差距。基层工作基础不够扎实,多方联动合力不够彰显。帮扶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监督指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扶贫“双包”工作抓得不够实,扶贫扶志施策乏力。

市医疗保障局:扶贫政策宣传不够深入。医保基金监管存在弱项。对扶贫工作重视程度有待提高,指导监督不够到位,扶贫“双包”责任压得不够实。重经济帮扶轻组织帮扶。

市扶贫开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有短板,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政策学习不够深入,组织协调指导职能履行不够到位,问题整改跟踪问效不够严。

团市委:履行脱贫攻坚成员单位职责不够。团组织优势作用不够明显,发挥基层团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出实招、见成效还不够显著。

市妇联: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履职不到位,宣传不深入。“双包”工作不扎实,对包保村开展帮扶方式单一。

市残联: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到位,残疾人扶贫政策宣传不深入,业务培训不全面。“双包”工作不扎实,党建促扶贫力度不够。

四铺镇周陈村:政策学习不深入,宣传成效不明显,有关政策落实不扎实。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到位,扶贫项目建设过程跟踪管理不够。村民监督委员会监督宽松软。

百善镇道口村:政策宣传不到位,措施落实不够细,工作不够细致扎实。监督管理不到位,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流于形式。

市中级人民法院:落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有短板。未牢固树立“司法为民”“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践行司法体制改革“两个坚定不移”有差距。对基层法院的指导不够、监督不力,大局意识不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纪检监察“探头”作用发挥不力,工程建设领域、后勤保障存在廉洁风险,财务管理不规范,机关作风建设有待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薄弱。对司法巡查、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力度不够、成效不优。

濉溪县人民法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的全面领导作用发挥不够,落实国家司法体制改革任务不够有力,防范化解信访风险工作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的不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力,执行财经纪律不严,“四风”问题禁而不绝。以上率下作用发挥不够,干部担当作为不足,机关党建工作不扎实。审计整改不到位,相关制度坚持的不够好。

相山区人民法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深入、不扎实。大局意识淡薄,司法体制改革落实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重形式轻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执纪监督弱化,纪律教育缺失,作风建设有待加强。重点领域监管不力,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彻底。党建基础薄弱。

杜集区人民法院: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重视不够,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机构改革推动不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防范化解风险意识不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刚性不足,机关作风散漫,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烈山区人民法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全面,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党组职能作用发挥不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有待加强。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弱化,廉政风险防范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领导班子建设有待加强,干部担当作为有待提高,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建工作薄弱。

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方面处理。

各巡察组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特别是对巡察指出的领导班子存在的廉洁风险,要切实采取措施,抓早抓小,做到知错就改、“不贰过”,确保整改取得实质性效果。要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把巡察反馈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以适当形式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表示,虚心诚恳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全面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对照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逐条深入剖析问题和不足,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明确整改落实的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为“中国碳谷·绿金淮北”建设和推进高质量转型发展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