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启动以来,烈山区严格按照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安排,紧密结合实际工作抓好贯彻落实,学做结合、查改贯通,确保警示教育抓细抓实、抓出实效。
细化工作任务。区委常委会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将警示教育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3个阶段4项内容和11项具体举措。召开全区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动员部署会,要求全区各级党组(党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贯彻落实“四联四增四不做”要求,凝聚思想共识,不断推深做实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
坚持以上率下。区委常委会在警示教育中以身作则、示范引领,主要负责同志主动扛起政治责任,靠前部署督促。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党组(党委)等先后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专题学习会7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以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自我检视。
注重统筹兼顾。坚持把警示教育与脱贫攻坚、巡察监督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对照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及国家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深入开展自我查摆,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同时,将相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七届区委第十一轮巡察内容,以严监督推动严落实,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
提升监督质效。加强基层监督网建设,扎实开展信访举报处理工作满意度提升专项行动,梳理2019年以来实名举报件,压实办理责任,提升工作质效,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探索建立区纪委监委、镇(街道)纪(工)委(协作区)、一组一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同向发力的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最后一公里”。(烈山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