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杜集:试点推行村(社区)干部“十公开” 加强“小微权力”监督

时间:2020-05-15 15:57    来源:淮北市纪检监察网   作者:淮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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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因为信息没有公开,个别村民不了解情况,可能会产生一些误会。现在对村干部及亲属享受惠农惠民政策情况进行公示,不仅给了群众一个明白,也还了干部一个清白,我们大家都很欢迎。”在淮北市杜集区段园镇毛庄村的一个公示栏旁,该村干部向前来调研的工作人员说道。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有效预防和遏制“微腐败”问题产生,今年3月开始,杜集区纪委监委在段园镇试点推行村(社区)干部“十公开”工作,对村(社区)干部本人及直系、三代以内旁系亲属,近姻亲享受低保、危房改造及棚改补偿、贫困政策补助及慰问等十项惠民利民政策情况进行公开,并根据政策变化适时对公开内容进行调整。

区纪委监委要求,段园镇各村(社区)干部要在每季度末如实填报当年度以来本人及直系亲属享受惠民利民政策有关情况。村(社区)党组织采取会议集体审核、安排专人走访调查等方式,对填报情况进行审核把关,经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镇主要包村(社区)干部签字后,分别报至镇纪委、组织部门和民政办进行备案。每季度首月10日之前,在公开栏、各村民聚居点对相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同时,要求村(社区)在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村(居)民代表大会时,将相关情况向党员和群众进行报告和说明,接受质询和评议。

为确保相关工作扎实开展,区、镇纪检监察机关还将定期会同组织部门,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十公开”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瞒报、漏报、不实填报的,严肃追责问责。

“我们将在试点的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发现不足,对该项工作进行进一步的完善,不断强化对‘小微权力’的有效监督。”杜集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淮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