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扎实开展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审理派驻纪检监察组移送案件工作

时间:2020-04-24 09:25    来源:淮北市纪检监察网   作者:淮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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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共中央办公厅《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印发以来,濉溪县纪委监委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流程规范、强化业务指导,推动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审理派驻纪检监察组移送案件工作扎实开展,压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压实责任、明确分工。由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案件审查和内部审理,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负责审核把关,党组负责讨论决定。选调3名审理工作经验丰富的纪检监察干部充实到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完善人员配备,提高审理水平。

细化办案流程,规范文书格式。将案件审查、审理程序细化为37项,进一步增强操作性、规范性。结合工作实际,并参照省纪委文书模板,印发《派驻纪检监察组审理常用文书模板》,制作审理谈话、审理报告、征求意见函、党纪和政务处分决定书、处分执行结案报告等模板及范本16个,明确审理文书格式标准。

加强业务指导,提升审理水平。组织召开业务知识讲座,为全县40多名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工委人员详细讲解中共中央办公厅《规定》、省委办公厅《实施细则》和省纪委办公厅《工作流程和文书规范》有关程序要求,并对党纪政务处分流程及具体操作中应注意的问题一一解答。安排县直纪检监察工委工作人员轮流到审理室跟班学习6个月,以干代训,促进其审理业务能力快速提升。(淮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