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1-03 14:36    来源:淮北市纪检监察网  
【字体: 】      打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0月31日至12月2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结合常规巡察,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2019年2月14日,巡察组向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力推进整改

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人社局党组迅速动员,坚持把讲政治贯穿巡察整改工作始终,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调度整改情况,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抓好整改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统揽全局不够,党委集体领导作用弱化

(1)针对“领导决策机制不健全”问题。一是健全领导决策机制,制定实施《市人社局党组工作规则》。二是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规定执行,涉及表决事项严格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

(2)针对“班子成员能力不过硬”问题。一是强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加强对工作的指导力度。二是优化局班子成员分工,加强业务学习和调查研究,强化工作调度和协调联动,杜绝政令不通现象。

(3)针对“职能机构运转不高效”问题。一是制定市人社局“三定”方案,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二是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完善在岗考勤情况通报、责任追究等制度。

2.“四个意识”不强,重大政策落实成效较差

(4)针对“就业创业培训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大对培训学校监管力度,定期检查评估。二是对全市就业培训对象开展分类别培训需求调查,降低内容相对简单、教学形式单一、硬件要求较低、补贴标准较高的工种在职业培训中比例。三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5)针对“脱贫攻坚职责落实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的学习研讨,落实在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补助政策,给予用人岗位补贴。二是对我市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特殊困难群体继续保留100元最低缴费档次,调研摸清贫困劳动者培训需求,帮助贫困户掌握真正所需要的技能。

3.重要职责履行不力,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6)针对“不符条件违规行政审批”问题。一是加大对培训学校的监管力度,规范办学行为,定期检查评估。二是修订完成审批流程及服务矩阵追溯流程,完善内控制度,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做好用章登记,规范装订各类卷宗。

(7)针对“社保基金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一是重新审核相关档案,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资格审核工作机制,坚持退休公示制度,建立健全社会保险投诉举报制度。二是加强政策业务和工作实践培训,对县区人社局正常退休资格审核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4.落实首要政治任务不力

(8)针对“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重视不够”问题。定期开展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研讨,编印《应知应会手册》,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抓好党员集中学习,开展党务知识测试,检验学习成效。

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9)针对“党委重视不够”问题。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局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对党组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规范媒体信息管理、加强舆情工作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10)针对“工作成效不优”问题。编印《应知应会手册》,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开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结合“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强化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内容的理解和贯彻落实。

(11)针对“报送材料不实”问题。严格把好发文审核和管理,压实公文复核登记人员责任,确保发文、办文无差错。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6.选人用人问题突出

(12)针对“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认真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严格把握任前公示、回避制度,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完整保存相关文书档案,认真审核认定干部档案“三龄两历”等信息。二是对干部档案及其“三龄两历”进行复查确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13)针对“推荐把关不严格”问题。一是组织党组中心组开展干部选拔相关文件政策的专题学习研讨,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二是严把向市委推荐提拔市管干部关口,严防出现“带病提拔”。

(14)针对“人岗安排不相适”问题。一是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的风气。二是制定市人社局“三定”方案,进行人岗优化调整。

(15)针对“交流轮岗不到位”问题。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对应轮岗未轮岗人员情况进行梳理,结合机构改革,对干部进行交流轮岗。

(16)针对“干群满意度较低”问题。一是开展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政策制度的学习,做到会前充分征求意见,会上充分讨论,涉及表决事项严格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二是严把向市委推荐提拔市管干部关口,严防出现“带病提拔”。三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7.组织建设软弱涣散

(17)针对“组织设置不完善”问题。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制定市人社局直属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设立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二是对在册流动党员进行排查联系,扎实做好流动党支部“瘦身”行动。

(18)针对“组织生活不正常”问题。一是制定党内组织生活提醒台账,召开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座谈会。二是优化流动党员管理,加强流动党支部落实“学习强国”平台注册使用工作。三是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19)针对“党员教育实效差”问题。一是制定党务干部集中培训方案,编印党务工作规程与方法系列手册,加强党务知识学习和掌握。二是编印《应知应会手册》,组织党务知识测试,开展2019年度“我是党课主讲人”系列活动。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8.干部作风不够严实

(20)针对“自我要求标准低”问题。对全局二级机构自聘人员情况进行自查梳理,建立人员台账,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积极协调解决。

(21)针对“服务质量不够高”问题。一是加大对服务窗口的督查,常态化组织明查暗访,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二是设置服务意见征集箱,直接面向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三是持续开展窗口人员业务培训,并在全市人社系统开展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

(22)针对“工作纪律不够严”问题。一是加强效能建设,严肃工作纪律和在岗纪律,严格请销假制度,定期进行通报和公示。二是对2013年以来的机关文书档案进行规范整理,各科室、单位对业务资料和档案材料保管情况进行自查。

9.公款旅游问题突出

(23)针对“公款旅游”问题。认真开展公款旅游问题专项排查整治,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签订承诺书。对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责令予以清退。

10.滥发津补贴

(24)针对“滥发津补贴”问题。一是开展考务费、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发放范围审核认定工作,对超范围发放的进行细致梳理并全部清退。二是对无发放依据的奖金、补贴项目进行梳理,违规发放钱款已全部清退。

11.公车管理不规范

(25)针对“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加强公车管理,开展专项整治,增强纪律意识,借用车辆已经全部归还车辆所属单位。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2.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26)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淡薄”问题。一是制定《市人社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必须经党组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二是召开党组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工作做出安排部署。三是针对滥发津补贴、公款旅游、公车管理失范等开展专项整治。

(27)针对“廉政风险防控不力”问题。一是对各科室、单位廉政风险点进行梳理排查,完善权责清单,推进权力运行全过程、标准化管理。二是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严格监督执纪。

(28)针对“‘一岗双责’履行不严”问题。用好“红脸出汗”记实手册,克服“老好人”思想,增强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性,加强对下属人员廉政意识教育,经常性进行谈话提醒,严格监督管理下属人员言行。

13.纪检监察机构作用发挥不充分

(29)针对“主动作为意识不强”问题。一是不定期对市人社局执行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表现。二是针对人事考试、社保基金拨付审批等关注度高的业务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在纪检监察范畴内协助加强内部管理。三是对巡察反馈问题督促深挖根源,及时督导、跟踪问效。

(30)针对“探头作用发挥不够”问题。一是加大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对领导班子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民主集中制等情况进行监督。二是专题会商巡察整改工作,督促将巡察整改与建章立制有机结合,举一反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14.“三查三问”工作推动力度不够

(31)针对“存在重形式轻内涵”问题。一是开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强化对“三查三问”核心内容的理解、掌握。二是开展“三查三问”自查自纠工作及“严强转”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排查梳理问题,及时整改。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存在的问题

15.反腐决心不够坚定

(32)针对“对就业创业培训存在的潜在廉政风险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对就业培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梳理排查,对已审批正在开班的培训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对结业的培训项目进行电话回访和资料抽查。二是加大对培训资金“先垫后补”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管。

16.制度笼子扎的不紧

(33)针对“虚开发票套取公款”问题。组织相关单位对虚开发票套取公款情况开展自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报销审核,对相关不合规费用责令全部清退。

(34)针对“转嫁报销费用”问题。对转嫁报销费用情况开展自查,严肃财经纪律,对涉及到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全部予以清退。

(35)针对“虚列资金转入关联业务单位”问题。对虚列资金情况开展排查整改,严格遵守各项财务规定,确保支出行为规范。

(36)针对“非税收入不规范”问题。对非税收入情况开展排查,涉及钱款全部追缴到位。

(37)针对“财务报销不规范”问题。对财务报销不规范情况进行排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报销审核,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学习,违规报销的费用全部予以清退。

(38)针对“不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问题。一是组织局属单位进行自查整改,有关涉及单位做出说明。二是举办落实巡察整改财务管理制度学习培训班,强化纪律意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三是建立财务制度落实情况集中检查制度。

17.规矩意识树的不牢

(39)针对“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对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开展排查整改,经济实体财务已改为由公司法人代表签批报销。

(40)针对“在下属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问题。组织会计事务所对局属经济实体财务进行核查,对公务招待个人签单情况进行清理。

(41)针对“干部收受业务相关单位购物卡”问题。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廉洁意识,责令有关人员退还全部钱款。

(七)巡视巡察整改方面存在的问题

18.“乱发奖金和津补贴”问题自查报表瞒报漏报

(42)针对“有关项目涉嫌瞒报漏报”问题。对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发放的各类奖金补贴进行梳理,认真测算,对应清退的相关费用,全部予以清退。

19.“违规聘人”问题整改进展较慢

(43)针对“违规聘人问题整改进度较慢”问题。开展违规聘人专项整治,制定《淮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岗位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管理。

(八)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20.在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

(44)针对“就业扶贫驿站减贫效益不突出”问题。一是调查分析,分类施策。对全市就业扶贫驿站(车间)进行全面深入调研,深入分析贫困劳动者就业能力和意愿,依据贫困劳动者分布实际情况,科学设置镇、村两级就业扶贫驿站。二是奖补激励,提质增效。对在就业扶贫驿站(车间)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给予就业补助,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奖励。三是强化管理,跟踪问效。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驿站(车间)服务管理力度,实行专人管理,及时回访,加强就业脱贫信息系统监测,确保就业扶贫驿站(车间)充分发挥作用。

(45)针对“就业扶贫基地政策激励效果不明显”问题。一是补缺补差,建章立制,研究制定《淮北市市级就业扶贫基地管理实施办法》和《濉溪县就业扶贫基地认定及补贴办法》,规范就业扶贫基地建设工作。二是严格标准,存优汰劣,对就业扶贫基地跟踪管理,建立数据台账,定期核实。

(46)针对“初次创业补贴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组织市、县创业指导服务专家志愿团下乡到镇,与群众进行零距离接触,为初次创业的贫困者提供一对一创业指导,面对面对其进行答疑解惑。二是为符合条件的初次创业者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服务。三是把创业政策用足用活,协调税务工商等相关部门,对于初次创业的贫困劳动者在税费减免、创业场地、水电补贴等方面兑现创业扶持政策。四是建立初次创业的贫困劳动者服务微信群和服务热线,及时跟进服务、持续帮扶。

(47)针对“贫困劳动者就业服务不精细”问题。一是每季度开展一次“三送一交心”活动,摸清贫困劳动者基础信息数据情况,动态建立基础台账和帮扶台账,做到不漏一户、不少一人。二是建立用工需求基础信息台账,为贫困劳动者定向转移就业提供依据,定期组织送岗位信息下乡入村活动。三是做好对企业招工信息的有效筛选,开展“一对一”的职业指导和“面对面”的岗位推介活动,确保贫困务工人员安心就业。四是指导帮助有条件的行政村组建劳务公司,做好劳务输出的对接工作,全面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

(48)针对“技能脱贫培训重数量轻质量”问题。一是深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摸底调查,摸清贫困劳动者培训需求,建立台账,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帮助贫困户掌握真正所需要的技能。二是加大培训政策宣传力度,印制技能脱贫培训政策宣传单页,入户发放并宣讲政策。三是组织实施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质量核查和年检工作,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加强日常监管,不定期对培训学校技能脱贫培训进行抽查。

21.在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49)针对“调查研究不够”问题。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定期研究脱贫攻坚工作。二是认真梳理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坚持目标标准,贯彻精准方略,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三是通过现场实地调研、查阅资料台账、临时随机抽查、听取情况汇报、进村入户走访、电话提问调查等方式,深入开展人社领域扶贫调研,加强对人社扶贫的调度和督促指导。

(50)针对“队伍建设不够”问题。一是加大业务指导,对就业脱贫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二是积极与乡镇政府协调,及时补充就业脱贫工作人员。

(51)针对“‘双包’工作落实不深入”问题。组织扶贫干部深入帮扶村开展帮扶工作,与贫困户深入交流。充分发挥业务资源优势,对帮扶村开展工伤保险进车间、贫困儿童救助、完善劳务输出公司建设等有针对性的包保帮扶工作。2019年帮扶的贫困户均已全部实现脱贫。

22.在落实脱贫攻坚监督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52)针对“政治站位不高”问题。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强化责任意识,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脱贫攻坚的重要意义。督促相关职能科室全面落实各项扶贫政策,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取得实效。

(53)针对“监督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惠农政策落实、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发放等关键环节,建立扶贫领域履责约谈提醒制度,对职能科室责任落实不到位、扶贫资金监管使用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调查核实开设“绿色通道”,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的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

23.在落实脱贫攻坚监管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54)针对“思想重视不够和监督检查不够”问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思想重视程度,加强对监督监管责任的认识。召开党组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暨人社扶贫工作会议、市人社局巡察整改调度会,研究部署扶贫工作。对全市就业扶贫驿站(车间)进行全面摸排,深入就业扶贫驿站(车间)开展明察暗访,对脱贫培训班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

三、巩固整改成果,推进事业发展

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努力做到标本兼治,为推动人社事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61-3053592;邮政信箱:淮北市孟山北路45号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子邮箱:hbsrsjrsk@163.com。

中共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