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濉溪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9-11-29 09:34    来源:淮北市纪检监察网  
【字体: 】      打印

按照省委第三巡视组的安排部署,2018年7月11日至8月3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濉溪经济开发区开展了巡察。2018年11月14日,巡察组向濉溪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突出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工作落实

党工委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分析梳理、分类研究,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局办、中心逐一对照,条条落实,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贯彻新发展理念措施不够实

(1)针对“园区用地紧张,土地利用率不高,‘调转促’推进不够有力”问题。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落实有关政策,持续开展“四送一服”活动,破解企业发展难题。二是制定并落实《濉溪经济开发区“僵尸企业”清理处置工作方案》,按照“一企一策”,积极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工作。

(2)针对“环保意识不够强,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日常监管无专门机构,对企业环保设备运行情况监管不到位,中心沟治理受到中央环保督查通报”问题。一是实施包保责任制,聘请环保专业人员对企业进行摸排,同时联合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二是对新入园企业严格执行环保相关政策,对已入园区的项目或企业进行“回头看”。三是推进落实环保在线检测设备安装工作,针对中心沟环保问题建立长效整改机制。

(3)针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牢固”问题。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二是针对来电来访,安排所涉及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按政策及时回复。

2.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4)针对“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工委会议,党政议事权责不明晰,党工委会议议事不规范不严谨”问题。制定党工委会议制度,明确每月召开一次党工委会议,明确议事范围、程序、讨论内容及权责边界,严格规范会议记录要素和内容。

(5)针对“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大民主集中制教育,凡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必须坚持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等规定。二是开展对党工委会议记录情况自查自纠工作。

3.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6)针对“未能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问题。一是制定党建工作年度重点任务及工作计划,进行任务分解,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成立专项考核督查组,对党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及时通报。三是定期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由工委成员带队进行督促检查。

4.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7)针对“党工委两个年度的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报告内容雷同”问题。一是对此问题进行通报,并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对工委班子及成员的民主生活会材料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工委书记签字和纪工委、党政办联合审核制度。

(8)针对“个别班子成员两个年度的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内容基本相同”问题。责令相关人员作出书面检查。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双签字”制度,对于不合格的对照检查材料,坚决打回重写。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5.理论学习抓的不够实

(9)针对“对党的十九大精神主动学习、深入研究不够,学习形式单一”问题。一是制定并严格落实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及学习计划,确保理论学习实效。二是专题研究部署党的思想建设工作,制定党工委思想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创新方式,丰富内容,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

(10)针对“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问题。及时转变“重经济建设,轻思想建设”的错误观念,开展基层党的组织生活规范月活动,严肃党员干部组织生活,制定支部学习计划,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督查。

6.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

(11)针对“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未开展相关工作”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工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内容,及时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7.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12)针对“研究任免干部推荐、考察、公示等程序缺失,未按规定向县组织人事部门报告”问题。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的透明度,严格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程序,在发布考察预告的同时,书面征求综治、信访、安监、计生等单位的意见,严格执行干部任免程序。

(13)针对“违规设置岗位、超职数配备干部、混编混岗现象仍然存在”问题。针对超职数配备的干部于2018年12月底全部整改到位,针对混编混岗情况立行立改,并形成长效机制。

8.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

(14)针对“缺少对村干部的培养规划和教育培训,村级党组织战斗力不强,棚户区改造等工作进展缓慢”问题。一是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专题党建工作及业务知识培训班,并对村(社区)干部进行季度考核及廉政谈话。二是对群众进行政策宣传解读,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三是强化责任意识,列出问题清单,务求棚户区改造工作任务加快推进。四是成立清房工作组,动态进行统计摸底,对抢房占房者经规劝不改的严肃处置。

(15)针对“机关党建工作弱化虚化”问题。一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配齐配强支部班子,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定期开展党建业务培训。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完善党建工作自查机制,切实解决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三是规范党建工作档案室建设,强化党建资料归档存档管理工作。

(16)针对“非公党建抓得不够有力,小企业党建薄弱”问题。一是全面强化非公党建工作,派驻党建指导员督查指导,工委成员包保指导,夯实小企业党建工作基础,加强督查管理。二是通过引导输入党员方式解决个别企业无党员问题,确无党员输入的,撤销相应党组织。三是及时督促企业党组织按期换届,配齐配强支部班子。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9.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

(17)针对“公务接待支出总量较大”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严格落实《濉溪经济开发区招待管理暂行规定》,强化刚性约束。二是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公务接待管理部门与财政、纪委等部门协调配合,实行全过程监管,形成监管合力。

(18)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存在同城接待、超标准接待”问题。一是修改完善《濉溪经济开发区招待管理暂行规定》,严格接待审批程序,明确接待标准,规范财务报销流程。二是对违规报销差旅费人员责成其退还违规报销的差旅费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或批评教育。

10.“四风”问题隐形变异

(19)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规范津补贴及奖金发放,严格发放标准和范围。对于无依据发放的津补贴均按要求全额退回。

11.工作作风不实

(20)针对“会议文件过多,深入企业、群众、矛盾一线较少,帮助企业解决用工、融资等实际问题的有效措施不够多”问题。一是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对印发的公文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严控发文数量,提高发文质量。二是组织家长“抓整改、提效能、促发展”专项行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21)针对“一些干部作风漂浮,精神懈怠,推诿扯皮,缺乏直面矛盾的责任担当”问题。一是开展“抓整改、提效能、促发展”专项行动,提振党员干部及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二是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提升党员干部政治责任意识。三是加强与群众沟通,充分征集群众意见,进一步完善《濉溪经济开发区杨楼棚户区改造安置补偿方案》。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2.党工委主体责任履行不够有力

(22)针对“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缺少谋划,责任压得不实”问题。一是党工委书记与各支部、各村(社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修订党工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定纪工委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二是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3)针对“在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落实‘一岗双责’不力”问题。一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问题清单”,开展专项检查,并召开会议逐一点评,提出整改要求和下一步工作计划。二是工委班子成员带头上党课,开展党工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负责人谈心谈话活动,强化“一岗双责”履职意识。

(24)针对“开展警示教育不深入,部分干部廉洁意识不强”问题。开展“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召开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党员干部廉洁意识。

13.纪工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25)针对“纪工委组织不健全,工作力量薄弱”问题。一是进一步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突出执纪监督。二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选派工作人员充实开发区纪工委工作力量。

(26)针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未能正确运用,红脸出汗未能成为常态,违法违纪现象有时发生”问题。一是强化《准则》《条例》学习教育,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开展不同类型的谈话、约谈,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二是进一步加强纪工委自身建设,加强教育培训,严格监督管理,配齐配强纪工委班子。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存在的问题

14.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

(27)针对“项目建设管理领域存在肢解拆分工程”问题。一是编制工程项目计划,实行打包提前进行公开招标。二是严格执行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范项目招投标手续,杜绝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发包行为。

(28)针对“个别工程合同变更过大”问题。一是加大对清单工程量的审核力度,工程量清单至少由两人共同审核把关,减少实际工程量大于招标工程量现象。二是由专人负责审计把关,使工程决算工程量与现场实际相吻合,杜绝工程量大幅审减现象发生。三是实行项目个人负责制,对于工程审减超过5%的工程,由该工程的业主代表做出解释说明。

(29)针对“个别工程项目把关不严,超付工程款、中标单位和承建单位不一致”问题。一是按照逐级审核逐级请示办理的原则,严格工程款拨付程序。二是加大监理单位与业主代表对工程款拨付情况的决策权,使工程款的拨付与工程实际结算价一致。三是改变工程款支付比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杜绝超付、违规付款现象发生。

15.财政收支管理问题较多

(30)针对“预算编制不规范”问题。建立健全经费预算、决算和审查监督制度,严格按照预算编制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凡未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不得采购。

(31)针对“财务审批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一是加大审核力度,规范费用报支审批流程,对凭证不合规、手续不完善、附件不齐全的一律不予报销。二是责令相关责任人对有关问题做出书面解释说明。

(32)针对“工程付款附件资料不全”问题。完善工程款审核拨付程序,邀请第三方进行工程量确认,组成验收小组对工程完成情况进行再确认,随机选择第三方审核机构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审核,依据审核结果并在提供工程建设完整手续后拨付补助款。

16.招商引资过程中风险过高

(33)针对“对招商项目的前期审查有时不够充分,监管机制不够健全”问题。一是坚持以业招商,严格项目准入,积极实施项目联合评估审核准入机制,定期调度项目推进,实行履约监督制约机制。

17.僵尸企业收购存在风险

(34)针对“僵尸企业收购补偿标准难以统一,存在个别企业超评估价收购”问题。一是落实专人进行摸底排查,“一企一策”进行整合。二是严格收储程序,收储方案须经县长办公会议批准同意后,按相关规定进行收储。三是统一标准,针对无涉法涉诉“僵尸企业”,依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值作为参考,进行收储。针对涉法涉诉的“僵尸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开通绿色通道,进行快速处置。

(七)巡视巡察整改方面存在的问题

18.借款未按期收回

(35)针对“借款未按期收回”问题。一是列出借款清单,分析形成原因,分条线限期进行清收,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债权。二是与区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进行对接沟通,做好企业扶持服务,协助进行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三是做好已担保或借款企业的风险防控。

19.未按协议约定收取租金

(36)针对“未按协议约定收取租金”问题。一是梳理现有的所有企业租赁合同,对未及时缴纳租金的企业开展追缴工作。二是对租金、发包款等应收款项形成清单管理,建立长效管理制度。三是对无力偿还租金的公司,对其租用厂房内的资产进行处理,以偿还租金。

20.向非本级预算单位支付经费

(37)针对“向非本级预算单位支付经费”问题。严格执行《预算法》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强化预算资金监管,2018年以来已不再向非本级预算单位拨付经费。

21.和谐家园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不规范

(38)针对“和谐家园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混乱,清理工作进展缓慢,整改不彻底”问题。成立公租房管理办公室对公租房进行动态管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坚决打击违规住房问题,发现一起清理一起。

二、持续深入推进,确保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

一是明确职责,严肃对待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责任单位对照整改方案明确职责、办结时限和办理要求,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是注重建章立制,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按照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把制度建设作为关键环节来抓,及时总结经验,固化成果,确保整改落实长效化、制度化。努力形成齐抓共管、扎实整改的工作氛围,杜绝整改工作一阵风、走过场,自觉把巡察整改与业务工作融为一体。

三是接受监督,真正运用巡察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对需要继续整改的问题,抓好跟踪落实,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常抓不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61-6061215,邮政信箱:濉溪经济开发区科创大厦605室濉溪经济开发区党政办;电子邮箱:17710867@qq.com。



中共濉溪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