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烈山区着力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对扶贫工程建设、扶贫资金发放、惠农政策落实等进行重点监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各村务监督委员会积极履职尽责,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转变。对涉及扶贫的重大决策,在决策前参与意见征求,反映村情民意;决策中,列席村务会议,了解掌握村务决策的程序和过程,对违反决策程序的,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决策后,通过适当形式公布监督结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对扶贫项目建设情况和项目质量进行跟踪监督把关,确保项目按时保质推进。
强化日常监督,通过走村入户、组织座谈等方式,倾听村民对扶贫工作的意见建议,了解村干部在扶贫工作中是否存有优亲厚友、贪污挪用等违纪问题,对村民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发挥监督的“前沿哨所”作用。
为推动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高效开展监督工作,烈山区纪委监委注重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对监督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并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为其开展监督提供坚强“后盾”。同时,不断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相关工作制度,对职责权限、监督内容和程序等进行明确,确保其参与不干预、监督不越位。(烈山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