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发力、精准出击,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现实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坚持靶向施治,整治问题不手软
强化问题导向,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有的放矢,分类解决,逐项推进。
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进一步紧盯向扶贫款物“伸黑手”“动奶酪”等行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认真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切实做到“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从具体人、具体事入手,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庄塌陷搬迁、棚户区改造、“三资”管理等领域突出问题,严惩“蝇贪”“蚁腐”,让群众感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
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加强与政法机关和其他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通过提醒约谈、督导检查、提级办案等方式,标本兼治,促进党的执政根基更加稳固。
坚持重心下移,落实责任不松劲
坚持群众身边问题靠身边党组织解决,牢牢把握“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督促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
推动监督延伸。积极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向一线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加强对乡镇“七站八所”、村(社区)“两委”负责人等基层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督,破解“最后一公里”的监督难题。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聚焦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和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挖细查问题线索,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探索建立村干部直系亲属享受民生惠民政策公示、报备制度。
强化巡察监督。围绕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全面扫描、重点突破,分层分类推进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探索混合编组、异地交叉、提级巡察等方式,积极推进市县巡察向村居党组织延伸全覆盖,对巡察整改不力的地方和单位进行“回头看”,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
深化“暖心回访”。根据受处分人员的错误性质和情节、处分类型、处分期间个人表现等,因人施策、对症下药,帮助犯了错误的同志放下包袱、重新出发,树立“改了就是好同志”的鲜明导向。通过跟踪回访、实地回访、委托回访,突出“暖心”特色,对被谈话(函询)或受处分而忧虑“个人前途”的,重点帮助其解开思想疙瘩;对被谈话(函询)或受处分而干劲不足的,侧重对其鼓劲加油。
坚持求真务实,转变作风不懈怠
作风问题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执政基础。大力弘扬“三严三实”作风,教育党员干部推进工作实打实、硬碰硬,解决问题雷厉风行、见底见效,面对难题敢抓敢管、敢于担责。
着力减轻基层负担。基层是政策落实的关键环节,切实把基层干部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在规范检查考核方面,市县两级不再安排脱贫攻坚考核,重点整治纸上扶贫,减少频繁填表报数,不重复进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在整治过度留痕方面,市县区各自安排的留痕事项一律取消,各单位制作的单项工作专门记录本和台账一律取消;进村帮扶慰问不得安排困难群众摆拍合影。
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开展以“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为主要内容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扎实推进“三查三问”,对三大攻坚战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顽疾亮剑,通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不担当典型问题,层层传导压力。
推进基层移风易俗。针对一些地区婚丧嫁娶大操大办、薄养厚葬、孝道不纯等陈规陋习,通过村规民约、城乡联动、分类施治、党员示范等模式,推进正风肃纪向基层延伸。督促有关部门开展“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活动,用良好民风社风反哺党风政风。
(宰学明 作者系安徽省淮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