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风纪】恪守使命担当 务求监督实效

时间:2019-02-13 17:09    来源:江淮风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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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政治站位,敢于担责、敢于负责、敢于尽责

一要坚决维护政治核心。讲政治核心在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强化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巡视巡察、问责追责等各项具体工作中,把“四个意识”转化为听党指挥、为党尽责的实际行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要切实增强政治定力。行动上的自觉源于政治上的坚定。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今天,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领会中央正风反腐的坚定决心,领会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坚决态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不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三要锤炼过硬政治担当。坚持以党章宪法监察法为标尺,特别是要时刻按照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界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六大纪律”底线,用纪律发现、审视、甄别各类违纪行为,转变执纪监督理念,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要强化监督意识,讲政治、讲忠诚,敢于监督、敢于叫板、敢于亮剑,以眼里揉不进沙子的认真劲儿,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党内监督,维护好党章党纪党规权威,通过强有力的纪律监督,营造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政治环境。

把住监督关键,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

一要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要求,围绕党的“六大纪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监督,加大对重点环节和“关键少数”监督方面的探索力度,结合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特点出发,努力寻求有效监督的途径和办法,建立健全一系列配套监督制度,真正把“关键少数”置身于党组织、党员、群众监督之下,贯穿于“关键少数”活动的全过程,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

二要加强对关键岗位的监督。完善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针对“人、财、物”管理岗位、执法执纪和行政管理岗位,以及市场招投标、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岗位,按照风险发生概率、危害程度、风险后果等因素确定廉政风险等级,制定具体的防控措施,重点加强对这些岗位的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执纪情况,办事公开和办事效率,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的监督,着力从源头上预防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三要加强对关键节点的监督。针对资金使用、资产交易、资源开放等重要环节节点,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节点,领导干部岗位变动、职务升迁等人生节点,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决纠正执行政策不严、心存侥幸搞变通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重拳整治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违纪行为;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社会氛围。

改进监督手段,不忘初心、不负重托、不辱使命

一要强化巡察监督。把党中央关注的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采取“一托二”“一托三”和“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等方式推进巡察监督全覆盖,紧盯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扫黑除恶、干部作风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领域和重大部署落实情况,做到人民群众呼吁期盼到哪里,监督工作就聚焦和跟进到哪里。

二要强化派驻监督。派驻监督的首要任务就是紧盯驻在部门是否坚持党的领导和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监督驻在部门严格执行党章,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派驻机构要切实发挥好主观能动性,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结合驻在部门职能特点,深入运用谈话函询、专项检查、走访调研、排查廉政风险点、参加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参与民主生活会、组织开展跟踪整改落实等监督方式,探寻监督办法,优化监督内容,让监督执纪问责成为封闭式链条,环环相扣、环环落实。

三要强化科技监督。运用互联网和信息化开展工作,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效手段。县纪委监委积极依托智慧纪检监督平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通过数据比对,挖掘执纪监督线索,拓展监督半径。 

(作者系濉溪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徐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