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持续改进干部队伍作风,促进党员干部积极作为、担当尽责,近日,濉溪县部署开展“抓整改、提效能、促发展”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分宣传发动、查摆整改、建章立制、总结提升四个阶段,重点围绕“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着力整改纪律松懈、推诿扯皮等突出问题。
强化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公室、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等部门组成专项督查组,深入企业、园区等进行实地检查,发现问题当场指出,要求限期整改,并制发督查通报。建立问题反映和线索举报平台,对问题线索认真梳理分析,及时交办处理。截止目前,督查检查组已走访重点企业20余家,发放专项行动测评表280余份,梳理问题线索13条,核实处理问题8个,下发交办函3件、督办函1件。
加大问责力度。对党员干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干扰、影响、破坏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涉及违纪违法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激励担当作为。认真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对造成问题的原因认真分析,对符合容错免责条件的,依据有关规定容错免责。健全完善澄清保护机制,对受到恶意中伤、诬告陷害以及被恶意炒作和诽谤的党员干部,及时为其澄清和正名,保护其干事创业积极性,激励其继续担当作为。(濉溪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