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围绕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加大审理业务培训力度

时间:2018-11-26 15:00    来源:淮北市纪检监察网   作者:淮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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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基层纪委监委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规范开展审查调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11月23日,市纪委监委举办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审理业务专题培训班。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汪琳出席并讲话。市、县(区)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干部监督室和审理室,以及派驻机构协审组、镇纪委等单位共110余人参加培训。

汪琳在开班讲话中指出,审理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时代审理工作的重要性,自觉把“两个维护”、从严治党贯穿于审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中,通过对案件的正确定性和恰当处理,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不折不扣的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要求。要强化政治意识,切实履行审理审核职责,始终把政治审核作为工作主线予以引领,把证据充分作为质量保障予以坚持,把优质高效作为工作高线予以追求,把精准执纪作为执纪效果予以深化,把纪法双守作为业务能力予以锤炼,把监督制约作为工作职责予以坚守。要强化审理队伍自身建设,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在政治上做到绝对忠诚、绝对可靠,在履职上做到主动作为、本领过硬,在廉政上做到律己于先、守住底线,树立政治过硬、作风过硬、能力过硬的审理队伍良好形象。


此次培训包含集体学习、业务讲解、案例解析、疑难问题解答等内容。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中央纪委《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统计指标体系(试行)》等文件精神。在业务讲解环节,市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同志依据纪检监察审理业务流程,结合具体案例,从案件“调查细不细、事实清不清、定性准不准、量纪当不当、程序是否失范”五个方面,梳理并详解了审理工作中应当注意的重点环节和难点问题。随后,杜集区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同志从证据运用的角度,系统讲解了涉刑案件审理中应重点把握的问题。

为了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训会前,市纪委监委审理室提前向各业务科室及县区纪委监委审理室征集了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系统梳理归类分析,在会上进行了逐一解答,并通过现场研讨交流的方式,帮助参训人员加深理解。

参加此次培训的人员表示,通过专题培训,加深了对审理部门职责定位的理解把握,澄清了模糊认识,提升了业务素养,对今后高质、高效开展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淮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