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相关部门积极行动,并将正风反腐与专项斗争紧密结合,出台《关于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纳入巡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完善机制,加大力度,打好四记组合拳,深挖严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拓宽线索来源。对近年来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大起底”,深挖背后是否存在涉黑涉恶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积极发动群众通过“信访网电微”等方式进行监督举报,织紧织密监督网。
建立协同机制。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和协商会商,密切协作配合,对相关问题线索高效处置,实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
突出惩治重点。将基层党员干部,放纵黑恶势力为非作歹的党员干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失职失责的地方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组列为三类重点执纪监督对象,严查隐藏在党政机关、执法部门中的“保护伞”。锁定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重点打击把持基层政权以及扶贫、征地拆迁等领域的黑恶势力。
用好巡察利器。高举巡察“利剑”,将涉黑涉恶高发易发的地方及单位有计划地列为巡察对象,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严格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纪依法严惩,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淮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