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肃党纪国法,消除廉政风险隐患,维护正常的商业活动和行业管理秩序,今年4月以来,烈山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市纪委监委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违规挂靠专项整治工作。
广泛宣传先自查。印发《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违规挂靠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整治工作的目的、范围、时限、措施,并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认真开展自查,主动整改问题。发放《致广大党员干部的一封信》,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为专项整治营造浓厚氛围。
及时备案签承诺。在自查的基础上,要求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如实填写《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情况登记表》,签订个人承诺书。对于存在挂靠行为的,要求当事人主动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迁出挂靠单位,并将2013年1月1日以来违规“挂靠”取得的报酬及时按规定上缴。
加强督查严问责。要求各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整治工作严格把关。区纪委监委组织人员,对城建、卫计、教育、交通、农水、国土等重点部门整治工作开展督查,对因重视程度不够导致漏报瞒报人员较多和进展缓慢的单位,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长效机制有保障。以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常态化监督,对拥有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加强日常管理和教育,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作、反弹回潮,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烈山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