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濉溪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积极发挥“探头”作用,2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先后对60家单位开展“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督查,参与各单位“三重一大”决策会议45次,监督重大事项52项。
监督内容全覆盖。认真履行监督执纪主责主业,对监督单位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涉及的工作方案、安排意见等相关资料进行严格审核,促进监督单位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监督过程全覆盖。对监督单位落实“三重一大”情况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监督。监督单位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事前必须通知派驻机构,并提供所涉及的相关文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事中由派驻机构人员列席会议进行监督,事后填写《“三重一大”执行情况公示(报告)表》,并报派驻机构备案。
纪律保障全覆盖。严格纪律要求,要求派驻机构对监督情况实行“一事一记”,建立监督纪实档案,为检查、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提供详实依据,确保监督工作规范、严肃开展。对派驻机构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出现严重失误或造成较大影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濉溪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