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纠正“四风”,1至2月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1起,处理党员干部26人,纪律处分20人。其中,查处市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起。
元旦前,市纪委在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发布《“四风”问题举报公告》,鼓励广大群众举报党员干部公车私用、工作日午间饮酒等问题,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让“四风”问题无处可藏。与此同时,分2批公开通报曝光市城建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单曙光公款旅游等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强化典型案例的教育和震慑作用。
元旦春节期间,在各地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纪委监委组织人员,对4个县区、11家市直单位、8家派驻纪检监察组贯彻落实省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纠正“四风”情况进行实地督查。督查组不听工作汇报、不搞层层陪同,现场测量办公用房面积,查阅近期“三公经费”支出票据,检查加油卡使用情况,真正做到带着问题来、奔着问题去。对个别单位存在省内公务接待违规用酒、车改后违规保留加油卡、办公用房面积严重超标等问题,现场要求整改,对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处理。
“春节过后,我们又针对各地各单位人员在岗情况和工作状态开展了突击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将进行严肃追责问责,确保作风建设不留‘空档’,保持常态长效。”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