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1月份党政纪处分76人 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02人次

时间:2018-02-09 12:13    来源:淮北市纪检监察网   作者:濉溪县纪委、县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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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濉溪县纪委、县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推动人员业务深度融合,监督执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1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3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6人。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02人次,运用前两种形态处理87人次,占处理总数的85.3%。

强化学习培训,提高能力素质。组织7批次专题学习培训,利用机关党支部学习和定期例会学习等平台,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听讲座、自己讲”的方式,有计划、分层次的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法律知识、《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纪律处分条例》等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为纪检监察干部发放法律法规和业务书籍,要求业余时间自学,强弱项、补短板、提能力,为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夯实知识基础,切实培育一支思想过硬、业务过硬的纪检监察铁军。

强化实战锻炼,不断融合提升。充分发挥转隶人员专业特长,将9名转隶人员充实到执纪审查一线。多次召开问题线索排查会,对检察院移交的案件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分类处置,对群众反映强烈、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调查处置、重点督办。组织转隶人员与纪委人员共同参与案件研讨、案件推演、案件查办,促使纪检监察干部在实战中不断融合提升。

强化纪法衔接,完善制度建设。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的新任务、新要求,围绕纪法、法法衔接抓好制度建设。拟定《濉溪县监察委员会与检察机关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工作的若干规定》《濉溪县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工作暂行办法》《濉溪县纪委监委机关审查措施使用规范》等10项规范性制度,规范行使权力,确保依规依纪开展工作。(濉溪县纪委、县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