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淮北市烈山区坚持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和社会关切,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积极营造氛围。各级党组织利用党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党员固定活动日,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的学习宣传。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标语、宣传栏、微信工作群等媒体,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开展,采取召开全区范围动员部署会议,在各街道村居显著位置张贴政策宣传单、发放纸质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策要求,力争做到家喻户晓。
明确整治重点。聚焦“村霸”和基层黑恶势力违纪、乱政、霸财、行凶等行为,对党员干部采取强迫、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操纵农村“两委”换届、插手基层事务、破坏经营秩序、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暴力抗法、横行乡里,严重侵害集体财产,严重影响群众安居乐业,严重阻工挠工,严重干扰基层政权的,重点查办严肃追究。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收受财物、持股分红、徇私舞弊,以及对“村霸”放纵、包庇等充当“保护伞”的,一律严查到底绝不姑息。
开展摸底排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 “村霸”问题进行大起底、大排查,涉嫌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第一时间按照管理权限移交。充分发挥群众点名接访、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组织开展“村霸”专项巡察,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建立与政法、组织、公安、民政、水利、国土、住建、审计、信访、交通等部门配合协作机制,加强线索互送,实现信息共享。实行台账管理、销号管理、跟踪督办、公开曝光制度,确保严查快办,对典型案例做到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形成强大震慑。(烈山区纪委、区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