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烈山区构建作风建设“五查”机制,编织“天罗地网”,实现对作风问题常态监管零死角,有效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派驻检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定期、不定期对驻在部门、单位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情况作为年度各类绩效考核的依据。对上级交办、反馈的作风问题进行整改和查办,切实发挥好监督作用。
区级访查。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对各单位进行随机检查和明查暗访,重点紧盯春节等节假日,重点检查公车私用、违规接待、公款吃喝、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2017年以来,共组织机关效能明查暗访5次,发现问题54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约谈14人,问责16人。开展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值班、公款吃喝监督检查26次,对21家单位公务用车情况进行监督。
财务审查。联合财政局成立审查组,对各单位财务情况进行审查,重点检查有无公款购买土特产或购物卡(券)、违规发放福利津补贴、公务卡结算制度是否执行到位、报销手续是否完备、大额支出是否异常等。2017年以来,共对90家单位进行了“三公”经费检查。
社会协查。设置举报电话、“烈山南湖清风”微信公众号、网站等监督举报渠道,多方收集违反作风建设规定有关问题。通过正面宣传、友情提醒、警示教育等形式,切实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营造不敢、不想、不能的氛围。2017年以来,共下发通报15期,16人被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责任追查。严格责任追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一律严肃查处,同时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对严重违规违纪问题不问责,或者拖延、压制不查,袒护包庇甚至干预案件查处、追责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也一律严肃问责。2017年以来,对民生工程、环保、棚户区改造、信访维稳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共问责10人。(烈山区纪委、区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