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淮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一般
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114 | 0 | 106 | 43 | 63 | 8 |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淮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42万元,增长58.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0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原因主要是我单位无出国出境计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淮北市财政局 淮北市外事办公室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4〕327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06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43万元,增长68.2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3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在编7辆执法执勤车辆办案运转使用。公务用车购置费43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43万元,增长100%,原因主要是两辆执法执勤车辆无法保障正常使用需更换;该项经费主要用于2024年置换两辆执法执勤车辆。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8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11.11%,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压减公务接待支出。该项经费主要用于省级单位公务考察接待等。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30条、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淮北市市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3〕13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