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0-12-29 08:3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8日至11月6日,市委法院系统第一巡察组对市中院党组开展了巡察。2019年12月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中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市委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市中院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在抓好反馈意见整改的同时,注重建章立制,先后完善制度33项,以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果,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1.落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有短板

(1)针对“落实立案登记制存在弱项”问题。一是定期通过明察暗访、协调处理当事人投诉等方式,加强对基层法院落实立案登记制的监督和通报。优化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的人员配置,规范立案流程,加强立案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业务培训。二是充分利用“安徽移动微法院”、网上立案等手段,进一步落实立案登记制。三是加强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的对接工作,在全市律师座谈会上听取登记立案、诉前调解、繁简分流等工作的意见建议,梳理存在问题,将部分诉前调解案件交由律师调解员进行调解,力争做到案件多导出、多化解。四是加强立案窗口人员配备,成立速裁团队,对基层法院诉前调解实质性化解进行考核、通报。

(2)针对“‘执行难’问题破解乏术”问题。一是扎实部署推进“江淮风暴”执行长效机制建设推进年活动,加大执行力度,加强联合惩戒,加大对拒执行为的制裁、打击力度。二是加快推进执行事务中心建设,“一站式”办理强制执行活动以外的立案、接待、接访、查询等事务性工作。三是充分利用信息化指挥平台对执行流程节点进行管控。四是加大执行、联合惩戒、制裁打击拒执行为的力度,实行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及时发放到账案款。五是在全市法院开展长期未结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六是对全市信访案件逐案梳理,分类施策。七是创新疫情形势下的执行工作方式方法,通过执行APP、短信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办理相关执行工作,受到省高院充分肯定。

(3)针对“案件裁判时间长,效率较低”问题。一是狠抓审判管理,强化均衡结案,全市法院2019年度审判质效综合评估位列全省第四。二是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2020年上半年,全市法院收案、结案数增长率位居全省法院第一。三是建立长期未结和久押不决案件通报制度,加强案件催办、督办。四是把长期未结案件情况纳入法官绩效考核体系。五是对卷宗移送时限作出明确规定,加快卷宗流转速度。

(4)针对“判后答疑成效不明显”问题。制定判后答疑工作细则,完善院长接待日制度,对当事人进行判后答疑。

(5)针对“对基层法院的指导不够,监督不力”问题。一是召开发改案件点评会,加强条线业务指导。二是建立复查、再审案件通报制度,剖析复查、再审原因,提出对策。三是加强类案审理的指导,适时制定类案审理会议纪要,统一裁判尺度。四是针对少数刑事案件审理期限过长的问题,召开全市法院刑事法官视频会议,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2.未牢固树立“司法为民”“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

(6)针对“对相关案件联动排查不到位”问题。对相关案件逐案复查,实事求是作出处理。

(7)针对“案件发改率较高”问题。一是充分发挥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把关作用,强化院庭长对案件的监督管理。二是把案件发改情况纳入法官绩效考核体系。三是发布一审判决案件发回重审和改判情况,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全市法院2019年度一审判决案件发改率较低,排名全省第一方阵。

(8)针对“涉案财物管理有漏洞”问题。一是制定中院刑事赃物(证物)管理制度,明确刑事赃物、证物的移交时限、手续,保管要求,领取程序,管理责任等,进一步规范赃物、证物管理。二是建立刑事案件赃物(证物)台账,确定专人负责保管查封、扣押的涉案财物。

(9)针对“司法救助金发放程序不规范、要素不齐全”问题。一是完善中院司法救助委员会工作规则,要求司法救助必须提交当事人申请、困难证明等材料,严格审批程序。二是严格落实备案制度,司法救助案件办结后及时报财政局备案。

(10)针对“卷宗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在全市法院开展卷宗归档清理活动,完善中院诉讼档案归档借、调、阅制度。二是把书记员的整理、装订、归档案件卷宗材料作为岗位职责考核重要指标,加强卷宗档案质量把关,对于卷宗内容不齐全或内容错误的,档案室一律拒绝接收并要求限期补齐完善。

3.对司法体制改革理解不深入,践行司法体制改革“两个坚定不移”有差距

(11)针对“学习领会不到位”问题。一是持续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改革的重要论述的学习,加深理解。二是开展“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严格落实“两个坚定不移”。

(12)针对“‘员额制’改革成效不佳”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开展法官遴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遴选标准上向实际办案能力倾斜。二是加强对员额法官任职条件的把关,加大对年轻法官的培养力度。三是畅通员额法官序列“出口”,加强员额法官绩效考核工作,突出以执法办案论英雄的导向。

(13)针对“政绩观有偏差”问题。一是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制定2019年度全市基层法院审判质效综合评估办法,综合考虑案件管辖、保密工作等指标。二是完善法官绩效考核体系,对员额法官、法官助理、行政人员等三类人员突出个性化的考核,对每名干警实行工分制考核。

(14)针对“缺乏与审判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监督管理制度”问题。一是完善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明确流程和标准。二是印发“四类案件”监督管理通知,着力加强院庭长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监督管理。三是制定中院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完善审判辅助人员岗位职责意见。

4.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不强

(15)针对“对市委市政府‘中国碳谷·绿金淮北’发展战略和‘一二三四五’总体发展思路理解不深”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认真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切实找准切入点、着力点,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二是认真落实中院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三是出台疫情防控期间执法办案工作的意见,为推进疫情防控阻击战、复工复产提供有力司法支持。

(16)针对“服务地方发展,提供法治智慧有差距”问题。一是围绕全市大局开展相关调研,着力提出司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对策建议。二是积极运用大数据分析研判审判执行工作折射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三是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积极提供相关司法建议。

(17)针对“政治敏锐性不强”问题。制定相关制度,严格落实排查、报告、联动处置机制,并认真办理、妥善处置,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8)针对“思想认识不够深刻”问题。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并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考核体系。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的必备内容。

(19)针对“学习领会不深入”问题。把意识形态相关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支部学习计划,每月至少一次学习意识形态相关内容。

(20)针对“网络阵地建设薄弱”问题。一是对全院建立的微信工作群进行梳理登记并明确管理责任。二是健全网上舆情备案材料处置台账。

6.防范化解风险不力

(21)针对“化解涉诉信访缓慢”问题。一是多措并举提高案件质效,从源头预防减少信访发生。二是高度重视初信初访,认真落实院长接待日制度。三是开展涉诉重复访治理专项工作,符合救助条件的,积极引导当事人申报信访救助,加大信访案件的摸排分类,符合条件的及时导入复查程序。四是做好信访终结案件的移交工作。

(22)针对“金融审判成果运用不充分”问题。一是发布金融审判白皮书,梳理金融案件特点,针对金融机构风险防范措施、金融案件执行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二是对金融审判过程中发现的风险点,及时发出司法建议。三是完善金融联席会议制度。

(23)针对“对信息安全风险不够重视”问题。制定安全测评计划,邀请专业公司对机关信息安全开展测评,出具测评报告。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7.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24)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院监察室不能形成监督合力”问题。一是厘清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院监察室的职责权限,加强工作的协作配合。二是调整班子成员分工,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分管监察室。

(25)针对“党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一是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作为班子成员民主评议和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开展廉政谈话、谈心谈话全覆盖,“红脸出汗”常态化。三是班子成员带队开展日常督查。四是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五是加强对审判业务的监督管理,从信访中发现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六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向党组通报队伍监督管理、政治生态等情况。

(26)针对“存在‘好人主义’”问题。一是规范财务审批手续,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制定《财务报销管理办法》,明确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报销流程、要求、标准,全面加强经费管理。二是制定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管理规定,对日常督查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督查中发现的作风纪律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并实名通报曝光。

(27)针对“警示教育不够”问题。一是编发机关干警违纪违法警示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二是对相关违纪案件及时通报,各支部及时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三是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对上级发布的违法违纪反面典型案例组织学习研讨。四是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政提醒,绷紧廉洁自律之弦。

8.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落实不严

(28)针对“‘探头’作用发挥不力”问题。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列席专业法官会议、司法救助委员会会议。

(29)针对“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一是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确保精准问责。二是严格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三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完善审判执行权的监督制约。四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水平。

(30)针对“超权限监督执纪”问题。一是认真学习关于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厘清职责权限,严防越权办案,规范监督工作。二是明确机关监察室的权限范围,在职责范围内履职尽责。

9.少数干部纪律缺失,廉洁从政意识淡薄

(31)针对“个别法官违反工作纪律”问题。认真落实关于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及实施办法,实行干预过问案件情况定期报告、通报制度。

(32)针对“少数工作人员责任心缺失”问题。一是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增强党员干部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自身业务能力,以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做好工作。二是对少数责任心缺失的人员作出处理,加大相关案件执行力度。

(33)针对“个别工作人员未经批准私自出国”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市中院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限制请假周期时间,加强事、病假人员假期跟踪管理。二是严格机关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三是建立请假、出入境台账并公示。

10.机关作风建设有待加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

(34)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是严格出差审批程序,对确因工作原因需改变行程的,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对非经批准改变行程,特别是借出差绕道旅游的,发现一次,查处一次。二是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杜绝超标准报销问题。

(35)针对“院领导办案存在形式主义”问题。一是严格落实随机分案和院领导办案比例要求,规范办案程序。二是院领导参与、主持专业法官会议,充分发挥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把关、监督管理作用。

(36)针对“铺张浪费”问题。一是加强机关工会经费开支的监督管理,完成工会换届选举,明确购买支出须经工会委员会讨论、经济审查委员会审核并公示,增强工会支出透明度。二是对工会购买的物品确定专人保管。

(37)针对“专项整治走过场”问题。一是组织清退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二是严格落实专项整治要求,压实整治工作责任。

(38)针对“保密意识淡薄”问题。一是制定2020年保密工作宣传教育规划,分类进行保密教育。二是签订保密承诺书,完善保密管理制度,加强保密工作考核。三是利用各支部党员活动及淮北审判、微信群、公众号等载体,加强保密教育培训工作。

11.工程建设领域、后勤保障存在廉洁风险

(39)针对“未公开招标,未经政府采购”问题。严格落实政府招标采购相关规定,凡属招标的事项一律进行公开招标,凡属政府采购范围的事项一律实行政府采购。

(40)针对“虚假签字”问题。明确物业与院办公室的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职责,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突出内部控制,合理使用维修费用,严格票据签字的报销程序。

12.无依据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41)针对“无依据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制定相关加班考勤规定,严格考勤公示,坚决杜绝无依据发放津补贴。

13.财务管理混乱

(42)针对“财务报销审批把关不严”问题。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落实财务报销制度,杜绝白条入账和不规范报销问题。

(43)针对“往来科目长期挂账”问题。成立往来长期挂账清理领导小组,对长期挂账进行专项清理,符合核销条件的,一律予以核销。

(44)针对“违规在市法官协会列支费用”问题。规范财务核算,严格落实机关与事业单位财务“收支两条线”规定,对各自业务范围产生的费用使用本单位的经费支出。

(45)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严格依规配置管理资产,完成全院实有资产摸排并逐件编号登记在册。二是加强资产信息化监管,对应计未计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梳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处置固定资产。

(46)针对“未按规定收取执行费”问题。对未收取的执行费及时清收并上缴财政,进一步落实执行费收取的有关规定。

(47)针对“用油卡冲抵相关费用”问题。完善财务管理、财务报销制度,对各项支出报销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

(48)针对“未按标准收缴工会经费”问题。严格按照标准确定扣缴基数,报市总工会同意,2020年1月份起在工资中扣缴会费。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存在的问题

14.干部人事管理存在问题

(49)针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问题。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教育。

(50)针对“干部选拔风气不优”问题。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好干部标准,加强干警教育引导,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二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

(51)针对“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不够”问题。修改完善《市中院年轻干部培养工作方案》,明确提高年轻干部的综合素质的途径和加强年轻干部实践锻炼的形式。建立年轻干部重点对象培养制度、年轻干部分类培养制度,同时从严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

(52)针对“人员长期借用”问题。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编制人员的岗位管理。

15.基层党建工作薄弱

(53)针对“党建主责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压实党组、支部、党员三个主体的党建责任,党建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和岗位目标考核。二是健全党员“固定党日”制度实施细则等党建工作相关制度,完善党建工作措施,丰富党建载体形式,结合审判执行实际开展党建活动。

(54)针对“党员发展不规范”问题。加强《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学习培训,严格党员发展的条件、程序,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

(55)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对所有党员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核定,及时督促按时足额缴纳,将党费相关事项进行公示。

16.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56)针对“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严”问题。一是修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实施细则,明确学习要求。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月度学习计划和安排。二是严格落实签到制度,坚持学习、研讨相结合,确保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突出学习效果。

(57)针对“党的组织生活质量不高”问题。一是发扬斗争精神,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开展谈心谈话,会中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突出红脸出汗效果。二是修订“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规范“三会一课”记录。

(58)针对“学习教育成效不明显”问题。一是坚持知信行合一,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领学和研讨相结合,确保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用。二是制定《市中院党建工作督查办法(试行)》,加强对支部学习的督查。

(四)对司法巡查、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17.措施不实

(59)针对“措施不实”问题。对2018年省高院司法巡查反馈问题整改措施进行梳理,责任部门完善相关制度,堵漏补缺。办公室制定完善固定资产管理、财务报销等制度,机关党委完善九项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18.力度不够

(60)针对“力度不够”问题。一是严格执行费用上缴制度。二是加大对诉讼费的清理,应退尽退。三是严格财务报销制度。四是对长期挂账进行专项清理。五是多措并举提高案件质量。

19.成效不优

(61)针对“成效不优”问题。完善谈心谈话制度,了解干警真实想法。加强干警宗旨意识、群众观念教育,完善诉讼服务大厅工作规范,着力改善诉讼服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中院党组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推进后续整改工作。巩固并用好巡察整改成果,持续抓好制度执行落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推进全市法院服务大局、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61-3079670;邮政信箱:淮北市相山中路市中院研究室;电子邮箱:hbfyxx608@163.com。

中共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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