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做官”与“做事”
2020-04-23 17:05

某位领导在批评一些不良风气时说:“有些干部考虑‘做官’多,考虑‘做事’少,为了‘做官’,费尽心思‘做秀’。”听过此话,让人感慨良多。

是“做事”还是“做官”,向来是被人们屡屡谈论的话题。古往今来,积淀了许多脍炙人口的故事和感人至深的佳话。

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有过“三落三起”。他的每一次“起”都是为了“做事”,而不是为了“做官”。在他第三次“起”时,尽管已73岁高龄,但却壮心不已。他说:“我出来工作,可以有两种态度,一个是‘做官’,一个是做点工作(即做事)。我想,谁叫咱是当共产党人呢?既然当了,就不能够‘做官’,不能够有私心杂念,不能够有别的选择。”

这“三个不能够”,既表现了邓小平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摆在第一位的崇高风范和浩然正气,又为我们严格划清了共产党人在“做官”与“做事”方面的界限。

以上教诲的实质,无非是说明为官就不能“做官”,一旦产生了“做官”的念头,就不可能为民“做事”了。深刻认识和理解“做官”与“做事”的关系,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回答的现实问题。那“做官”与“做事”是什么关系呢?回答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尚书》上讲:“若金,用汝作砺;若济巨川,用汝作舟楫;若岁大旱,用汝作霖雨。”这就是说,所谓官,其本意是为民办事的岗位,官就意味着做磨刀石、做舟船、做及时雨,要承担更大的责任。

一句话,“做官”就是要“做事”,“做事”就是要吃大苦,使苦劲,出苦力。做官的苦,才换来百姓的福、社会的安。如果做官乐、做官甜,则只能带来百姓的悲、社会的乱。官位与权力是联系在一起的。做官,就要掌权、用权,能否为人民用权,是衡量“做事”与“做官”的试金石。

当然,强调不要“立志当大官”,要“立志为人民做大事”,绝不是让我们放弃权力和责任,而是说不能为“做官”而做官,而是要做事。就是要像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那样,为官不“做官”,为人民做事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干部看重“做官”,看轻“做事”。其主要表现是把“做事”变成了“作秀”。有的为给自己装门面,树政绩,把所谓的“示范区”“亮点工程”等集中在公路边,好让上级一目了然;有的不顾自身经济承受能力,举债集资,甚至挪用救灾款,大搞所谓的“标志性工程”;有的只拣领导喜欢听的汇报,只报喜不报忧;有的为自己升迁,看上级脸色做事,靠揣摩上级领导心思做工作,争彩头、争露脸、争挂号;甚至搞档案“作秀”、简历“作秀”等。“作秀”贴了干部脸上的金,失了人民群众的心。既然如此,他们为何要“作秀”呢?其根源就是看重“做官”,看轻“做事”。在这些人心里,只有自己没有群众。在这方面,东窗事发的贪官就是最突出的代表。

“做官”与“做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身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时期的领导干部,必须确立为官不能为“做官”,“做官”必“做事”的观念。

如何做到这点呢?我认为要抓住以下几点:首先,要加强理论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权力观;其次,要历练党性,深扎为民“做官”、为民“做事”的思想根子;再次,要严格按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办事;第四,要充分发挥党要管党的优良传统,倡导和营造“做官”莫“作秀”的良好氛围;第五,要创新选拔任用干部制度,制定选贤任能标准,健全干部考察、评价、监督、激励的科学性,从源头上遏制“作秀”风的盛行;第六,要充分发挥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如果真能如此,“想做事、能做事、自我加压拼命做事”的良好风气就会压倒“作秀”的不良之风。那样的话,便是党之大幸,人民的大幸,当然,也是领导干部自己的大幸。(作者:淮北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孟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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