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2018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359个
2019-01-08 15:54

2018年,烈山区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防止畸轻畸重,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359个,“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64.2%、25.2%、6.1%、4.5%。

抓早抓小,让“红脸出汗”成常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把监督管理抓在日常,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不断筑牢思想防线。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贯穿于监督管理的始终,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治病救人,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紧紧围绕“六大纪律”,紧盯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等重点领域,对自律不严、触碰党纪党规的干部及时纠偏,不断强化执纪问责、调查处置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防止一般违纪行为发展成严重违纪案件。

严抓严管,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加大监督执纪审查、监察调查力度,有效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紧盯“关键少数”,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件,党纪政务处分18人,通报典型案例5批次14人,持续释放永远在路上、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重拳出击,保持惩腐高压态势。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问题,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4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4人,其中科级干部18人,同比分别增长16.4%、15.2%、28.6%,移送司法机关5人。(烈山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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