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烈山区委组织部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11-28 10:36    来源:淮北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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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24日至4月2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委组织部开展了巡察。6月6日,市委巡察组向区委组织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区委组织部反馈巡察意见后,区委组织部立即召开部务会(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主要负责同志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部机关全体人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把市委巡察整改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成立区委组织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副部长任副组长,部机关相关责任科室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是细化任务分解,压实整改责任。印发《淮北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烈山区委组织部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烈组字〔2023〕21号),就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流程图,明确各环节时间节点;针对巡察移交建议和市委书记点人点事,同步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统筹协调,一体推进。区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班子成员主动认领,主动整改,全力抓好分管领域内整改事项。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要求迅速整改,确保成效;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安排相关责任科室研究制定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分期分批解决。

三是坚持即知即改,注重长效机制。部领导班子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把班子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的要求,自觉对标对表,逐条对照认领,深刻查摆剖析,通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思路。区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调度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牵头召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整改工作推进会等8次,逐条梳理巡察整改措施,实行挂图作战,逐一销号推进。坚持一手抓整改落实,一手抓建章立制,整改以来,研究制定长效工作制度10项,持续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牢记政治机关属性,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方面存在差距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运用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指导组织工作不够到位

(1)针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跟进不够及时”问题。一是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确保学习有计划、有制度、有成效;二是落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要求,印发《烈山区组织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方案》,抓好贯彻落实;三是提高理论学习规范化、标准化程度,制定《中共烈山区委组织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共烈山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议事规则》,明确“第一议题”制度。

(2)针对“谋划组织工作缺乏计划性、系统性”问题。一是建立对上级组织工作安排部署常态化学习贯彻落实的机制,不断提高组工干部对组织工作的理解感悟;二是系统谋划全区组织工作,梳理全年工作重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三是督促指导公司党支部制定并落实国有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推动实现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四是将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学习内容,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程序;五是要求各党(工)委围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8个方面目标任务全面开展自查,进一步提升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质量。

2.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组织优势在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没有得到充分彰显

(3)针对“在推动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方面还需用力”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相关政策文件,不断增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不断夯实党支部引领合作社工作主体责任,通过召开推进会等多种方式,安排部署党支部引领合作社等重点工作;三是持续落实“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举办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培训班,分批组织30余个村(社区)干部外出观摩调研,启发发展思路;四是将乡风文明评议、信用村覆盖面等工作纳入评比指标,召开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会,推动信用村建设工作落地落实。

(4)针对“推动党建提升基层治理存在短板”问题。一是持续深化党建引领,下发网格划分“回头看”工作提示函,出台《关于推行“党建+全科网格”引领乡村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将各类网格整合成“一张网”;二是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社区、小区(网格)制度,建强基层治理工作队伍,制定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等,推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落细落实;三是健全“区-街道(镇)-社区-网格”四级治理体系,吸收有调解经验的在职党员等进入网格党组织,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四是有效整合各类基层治理平台和力量,督促镇村处理好群众反映问题。

(二)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深入方面

3.领导班子建设不够过硬,履行职能职责有差距

(5)针对“领导班子建设不够过硬,履行职能职责有差距”问题。一是全面梳理区管领导班子岗位职数,定期分析,统筹配备;二是全面梳理区管领导干部情况,核准干部信息,为领导岗位的分析研判、科学配备提供参考;三是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举办科级干部进修班等,培训290余人次;四是用好公务员招录等机会,持续补充紧缺型专业干部;五是广泛摸排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干部,统筹考虑配备到相关单位;六是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力度,持续优化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年龄结构;七是动态掌握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信息和底数,持续加大女干部、党外干部教育培训及选拔使用力度;八是加大干部挂职锻炼力度,累计选派6名干部赴先发地区跟班学习,提升能力素养。

4.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不够严谨,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

(6)针对“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不够严谨,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问题。一是提高干部基础信息管理精细化水平,为领导干部科学配备提供参考;二是干部考察过程中注重加强对干部平时考核情况的了解,综合考虑平时表现与考察情况,动态分析干部日常表现;三是区委常委会等会议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严格落实回避规定;四是提升干部任免文书档案整理规范化水平,巡察整改以来,累计收集审核整理文书档案5卷;五是及时收集归档干部档案材料,巡察整改以来,补充材料38份;六是加强干部档案日常管理,选调2人次档案管理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提升档案综合管理工作水平。

5.抓干部教育管理不够严格,作风建设落实不够有力

(7)针对“抓干部教育管理不够严格,作风建设落实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加强干部教育工作系统谋划,结合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能力提升需要制定培训计划,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综合能力素养;二是广泛收集全区各单位及主体班次学员培训需求,组织开设针对性和实用性更强的各类专题培训班,提升培训质效;三是进一步拓宽干部监督管理渠道,通过日常谈心谈话、公务员平时考核、干部任职回访等方式加强对干部日常表现的考察了解;四是健全完善日常联系通报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政法、审计等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相关信息;五是制定《烈山区干部违规违法事项及时报告制度(试行)》,增强干部主动报告的刚性约束;六是结合干部思想状态和日常表现,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约谈。

(三)完善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筑牢党的基层战斗堡垒,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方面存在短板方面

6.党建责任制压得不实,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

(8)针对“基层党组织体系不够健全”问题。一是对全区登记在册且正常经营的“两新”组织进行全面摸底,推动符合条件的党组织应建尽建,“两新”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二是加强对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开展学习教育、“送清凉”慰问等活动,新建、提升4处“益新一驿”服务站点,切实提升新就业群体的归属感;三是督促指导区属国有企业推进“党建入章”,落实重大议题前置研究讨论制度,将党的领导融入企业治理制度。

(9)针对“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机关党组织建设,印发《关于加强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区直机关单位党支部书记任职情况进行摸排调整;二是对空缺的村(社区)“两委”干部进行补选,选优配强村级干部队伍;三是持续落实“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举办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培训班,分批组织30余个村(社区)干部外出观摩调研,启发发展思路;四是举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擂台比武”,激励村(社区)干部担当作为;五是印发《关于烈山区2023年度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健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推动“跨村联营”农旅融合发展新模式,提高镇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能力;六是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社区、小区(网格)制度,加大对矿区划转社区党建工作调研指导力度,全面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水平;七是对前期党务工作抽查情况开展“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八是召开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推进会、住宅物业管理“三大攻坚”行动调度会,有序推进基层治理各项工作。

7.督导考核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薄弱

(10)针对“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没有真正落到实处”问题。一是加强党员教育培训系统谋划,举办全区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暨党员教育示范培训班,完成区级党员培训计划;二是压紧压实各党(工)委对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下发工作提示函,督促镇(街道)、村(社区)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进行整改;三是加大村(社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力度,督促基层党(工)委定期组织党员学习,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

(11)针对“发展党员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一是下发工作提示函,督促镇(街道)、村(社区)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进行整改;二是开展全区2022年以来发展党员工作集中排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推动基层发展党员程序进一步规范;三是举办各类培训、讲座,不断提升基层党务干部发展党员业务能力;四是建立发展党员规范化工作长效机制,印发《烈山区发展党员标准化体系》,不断提高全区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

(四)落实人才强区战略,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够有力方面

8.推进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引才聚才成效不够明显

(12)针对“推进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引才聚才成效不够明显”问题。一是构建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召开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一步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二是有效开展招才引智工作,分类建设人才信息库,成立在外人才联络站,加强产学研合作,推动柔性引进一批高校知名专家;三是联合驻地高校开展合作项目,加强人才项目申报培训指导,巡察整改以来,报送人才项目15个;四是加大人才培育力度,开展各类人才培训、活动,与高校达成人才合作;五是优化引才留才环境,走访全区企业,宣传产业人才政策,组织开展座谈会。设立人才综合服务窗口,制定管理办法、业务指南,优化人才服务流程。

(五)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健全正向激励保障体系,畅通干部“下”的机制不够有效方面

9.正向激励措施不力,干部“下”的机制不畅

(13)针对“正向激励措施不力,干部‘下’的机制不畅”问题。一是梳理全区公务员职级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核定职数及符合条件人员情况;二是稳妥有序推进职级职数和等级职数使用,公务员职级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使用率实现上升;三是加强对干部工作上的激励关怀和生活上的关心关爱,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日常谈心谈话制度的通知》,督促领导干部开展日常谈心谈话;四是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对工作不在状态、履职不力的干部予以调整。

(六)坚持从严治部,锻造过硬干部队伍,建设模范机关还需用力方面

10.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模范机关建设存在弱项

(14)针对“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模范机关建设存在弱项”问题。一是规范部务会自身建设,制定《烈山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部务会集体研究和“第一议题”制度;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定《中共烈山区委组织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召开部机关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配齐配强部机关党支部班子,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安排专人做好组织生活记录。

11.工作作风不够严实,从严治部还需用力

(15)针对“机关工作作风还不够严实”问题。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和相关政策文件;二是严格落实“一线工作法”,推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到基层一线调研学习;三是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督促开展走访调研,整合各领域网格,召开调度推进会,有序推进基层治理各项工作;四是出台《“烈日红盟”非公党建示范引领年专项行动方案》,开展5项联合联建工程,进一步丰富品牌内涵;五是召开“烈日红盟”非公党建示范引领年专项行动推进会,梳理总结特色做法,提高影响力。

(16)针对“执行内控制度还不够严格”问题。一是制定《内务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等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比价议价程序;二是制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盘点部机关固定资产,完成报废资产核销;制定《节约型机关建设规定》,严控日常费用支出;三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明确部机关各类费用支出均需由部务会集体研究决定,涉及“三重一大”事项请区纪检监察组相关同志列席;四是规范党费收缴程序,明确收缴时限、收缴标准、基数核算等,妥善保管收缴凭证;五是制定部机关《财务管理规定》《节约型机关建设规定》,规范部机关公务接待相关工作。

12.履行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不够扎实,管党治党的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

(17)针对“履行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不够扎实,管党治党的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对上轮巡视反馈问题进行“回头看”,推动整改措施落地;二是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定期开展摸排清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深入查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清理整改;四是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区委组织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细落实;五是开展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回头看”,围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六是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干部队伍,明确专职党务工作者,举办党务干部业务提升暨党员示范培训班,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烈山区委组织部将坚持目标不变、责任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巡察整改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区委组织部将继续履行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决落实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在政治上对标对表,在思想上高度警醒,在行动上立行立改,以最严肃、最认真的态度对待整改,以最坚决、最有力的举措落实整改,确保各项整改任务高标准高质量按时限完成。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后续整改。坚持分类实施,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采取逐项“回头看”方式,抓好巩固提升,严防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确保问题清仓见底、工作提质增效。针对2个基本完成的问题,区委组织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紧盯不放,制定推进计划,加强日常调度,确保整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善于用制度管事管人,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不断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规范程序、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持续巩固巡察问题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61-4692369;邮政信箱烈山区沱河东路262号;电子邮箱lsqwzzbnzs@163.com。



中共烈山区委组织部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