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8-10 11:11    来源:淮北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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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26日至11月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1月12日,市委巡察组向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全盘接受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深刻认识到这次整改是一次难得的政治“体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局党组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强烈的政治责任担当,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进一步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凝聚整改合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巡察指出问题,局党组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巡察整改问题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巡察意见反馈后立即召开党组会,对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进行认真研究和领会把握,明确整改思路,提出工作要求。

(三)注重统筹推进,健全长效机制。局党组坚持把问题导向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聚焦问题、对准问题、查摆问题,进行逐条梳理、逐项分析、逐项研究,全面整改。在集中整改期每周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听取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措施。坚持巡察整改工作与落实我市住建工作重点任务相结合,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着力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坚持巡察整改工作与深化标本兼治相结合,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堵塞漏洞,促进工作全面进步。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够深入,推动住建领域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1.深学笃行不到位

(1)针对“局党组对理论学习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特别是加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二是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三是开展大调研,解决实际问题。四是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

2.党组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

(2)针对“制度建设不够健全”的问题。修订党组工作规则、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细化党组会议研究内容,规范议事程序,明确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3)针对“‘叠加效应’尚未充分释放”的问题。一是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融合。每周召开全局业务工作会议,调度工作进度,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提升干部职工全局观。每月开展科长大讲堂,强化全局住建工作业务交流学习。二是健全联动工作机制,推动科室与局属单位合署办公,推动工作优势互补,提升工作效率。三是加强干部交流轮岗,培养业务多面手,激发干部整体活力。

(4)针对“对下属单位管理不力”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局属单位重要事项的监管。落实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强化对局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管理,明确局长办公会研究事项,建立重点事项督办制度。二是加强局属单位人事管理。规范局属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聘用工作,专业技术岗位资源全局统一调配。三是开展干部交流轮岗。四是加强经费管理。围绕培训费管理、小型项目简易招标、“三公经费”等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5)针对“对乡村振兴关注不够”的问题。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研究制定乡村振兴工作要点。二是开展农村危房改造,2023年度已开工217户,已竣工209户。三是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四是落实结对帮扶。局领导带队走访结对帮扶村,春节、六一等节日开展慰问活动,为湖沟村困难群众、儿童、村两委送去生活用品、学习用具、防暑降温物资。四是开展消费扶贫,组织局属单位、引导我市建筑企业购买帮扶村农副产品。

(6)针对“重点工程建设统筹协调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统筹推进重点工程。沱河东路延伸段于5月1日通车;一小二中(南湖校区)、912工程、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委党校二期工程、市中医综合楼项目地库主体已完成。在建工程项目均按计划推进。二是积极协调财政拨付工程款,有力保障项目建设。三是强化工程管理流程,有效促进工程建设。

3.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7)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落实党组工作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细化党组会议研究内容范围。二是严格党组会议议事程序,会前协调、充分讨论、逐项表决、做出决策。

(8)针对“法制建设相对滞后”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23年开展全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次,共梳理规范性文件174项。二是组织推动城镇排水管理办法、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燃气管理办法出台。

(9)针对“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一是推进城区雨污分流,累计建设排水管道388公里。二是建立丁楼、龙湖污水处理厂协同联动运行机制。三是将排水管网缺陷点任务分解至市雨污办、烈山区,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目前管网缺陷点已全部完成修复。

(10)针对“‘找改强争’抓而不紧”的问题。一是对局属单位开展情况和问题“四清单”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组织开展问题“回头看”,每月报告整改落实情况。三是总结工作成效,推进我市住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4.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长期缺位

(11)针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落实不力”的问题。一是完善预售监管制度。发布《淮北市新建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细则》,重新修订《淮北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明确重点监管资金的测算标准、留存节点和比例,预售形象进度等。二是加大预售资金检查力度。开展商品房预售市场检查,对应进未进监管账户资金进行收缴。三是优化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增加业务模块,方便企业办事。

(12)针对“预售重点监管资金拨付、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规范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拨付流程,规范审核要件,推行“全程网办”减轻企业申报负担,提升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审批效率。二是加大对风险项目资金拨付管理,落实逾期交房托管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对风险项目预售资金实行封闭管理,保障项目资金安全。

(13)针对“预售重点监管资金账户余额低于应留存金额”的问题。一是修订《淮北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重新测算重点监管资金标准、留存节点和比例,预售形象进度等。二是加大预售资金收缴力度。联合金融管理机构开展预售资金专项检查。对已发现预售资金体外循环的问题立即要求整改,及时收缴应进预售资金,同时加大对企业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规企业进行立案处理。

(14)针对“预留资金业务档案缺失”的问题。一是优化“智慧房管”信息系统,实现预售资金提取全流程网上受理、电子化审批。二是找回业务档案,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三是加强日常业务资料归档管理,举一反三,从严要求。

5.维护群众利益不到位

(15)“‘保交楼、保民生’目标落实乏力”的问题。一是制定《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贯彻落实国家金融16条政策、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政策以及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政策,为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二是统筹协调解决全市逾期交房处置工作,牵头成立逾期交房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定期召开保交楼和逾期交房工作推进会。用好“保交楼”专项贷款,推进问题楼盘交付。

(16)针对“保障房建设使用统筹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大督查力度,现场督导相山区、煤化工基地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进度。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439套,棚户区改造900套均已开工。二是加大公租房核查力度,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保障对象并按要求完成配租工作。

(17)针对“建设无障碍环境‘有障碍’”问题。一是启动市政道路无障碍设施排查整治,累计修复盲道、缘石坡、无障碍指示牌不规范等问题671处。二是加强技能培训,组织人员参加无障碍城市建设培训。三是推进《淮北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出台。

(18)针对“落实住建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担当不够”的问题。一是对三区一县、市高新区、煤化工管委会等主管部门开展文明创建、文明施工月考核;二是加强涉土作业期间的扬尘管控,督促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落实责任。三是常态化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有力推进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19)针对“信访问题频发”的问题。一是局领导公开接访定期召开信访专题会议,调度信访事项办理进度。二是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紧盯重点案件化解,成立专班,实现城乡建设类信访总量和占比同期下降。

6.服务企业发展用力不足

(20)针对“推动建筑企业做大做强成效不明显”的问题。一是出台《关于持续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扶持引导企业资质升级。二是实施创优行动。出台考核奖励政策,鼓励企业创优夺杯,评选淮北市优秀建筑企业40家。三是持续开展招商活动。今年来安徽金鹏、安徽建工、中铁上海工程局等10家企业在淮设立公司,进一步壮大我市建筑业行业力量。2023年一季度全市建筑业总产值同比增长9.0%,居全省第9位。

(21)针对“优化营商环境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优化营商环境,减免园林绿化补偿费、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等涉企收费170万元。二是全面开展供水红线外收费自查,退还红线外费用,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督促供水供气企业做好单位信息公开,明确销售价格、建筑区划红线内安装工程收费及收费依据和维修、相关服务价格标准及收费依据。

7.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不到位

(22)针对“履行工程监管职能有弱项”的问题。一是开展质量专项检查、“业主开放日”等活动,制定整改方案,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二是积极处理业主诉求,针对房屋、地下停车场等质量问题投诉,督促建设单位限期整改。三是强化信用管理,今年以来对11家房地产企业信用降级。

(23)针对“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能不力”的问题。一是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持续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冬春消防安全、有限空间等各类专项检查行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信用监管规范建筑企业行为。二是组织全体安全监管人员学习安全生产监督制度,规范日常监管程序和权力边界。三是开展“智慧工地”试点创建工作,出台《淮北市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评审办法》。四是及时约谈安全隐患小区的责任主体负责人。五是对“5·25”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24)针对“对建设违法行为监督处置不力”的问题。一是源头管控。对全市在建项目项目经理、劳资专管员进行集中培训,提高从业能力,启用工程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动态核查系统,稳步提升综合到岗率、项目经理和总监考勤率。二是加大违规处罚力度,联合开展“安薪行动”专项检查,责令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及担保到期的责任主体限期整改。三是加大宣传,制定新版《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印发“致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引导农民工朋友依法维护权益。2023年上半年欠薪信访件同比下降55%。

(25)针对“履行物业监管职能不力”的问题。开展全市住宅物业管理“三大攻坚”行动,印发《关于开展淮北市综合执法服务进小区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的通知》等文件。稳步提升我市物业服务覆盖率、业主委员会组建率、小区党组织组建率。

8.对县区业务指导监督不够

(26)针对“对历史文化保护指导不够”的问题。一是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工作的通知》;二是赴县区现场调研指导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三是完成已公布的23处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编制工作。

(27)针对“对绿地养护工作监督不严”的问题。一是出台《淮北市城镇园林绿化技术导则(试行)》和《淮北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标准(试行)》。二是开展绿化宣贯培训,深入基层现场开展指导工作。三是出台《淮北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对县(区)、高新区、市建投进行绿化考核。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严不实,监督管理不够严

9.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28)针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贯彻上级要求,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开展工程监督管理,对在建市政工程的实体质量采取监督抽查、监督检测,加强实体工程质量控制。制定《工程项目全流程全链条管理规定》《简易招标管理办法》《淮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合同管理规定》等,降低廉政风险。三是严格执纪问责,制定《党员处分程序操作办法》。

(29)针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局党组定期听取党风廉政专题汇报,明确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责任。二是修订《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深入联系点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三是严格落实“红脸出汗”谈话制度。

(30)针对“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整改措施。二是每月召开书记例会,通报典型案例。三是出台《党员处分程序操作办法》,严肃执纪问责。四是设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服务“找茬”窗口,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五是发挥机关和局属单位纪检委员作用,凝聚监督合力。

10.监督责任履行乏力

(31)针对“主动监督不够”的问题。一是延伸监督触角,列席二级机构领导班子会议。二是督促市住建局党组针对政治生态分析问题,建立台账,在整改的基础上举一反三。三是常态化开展提醒谈话。

(32)针对“执纪审查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驻局纪检监察组定期召开组务会,及时整理归档案卷,提高案卷质量。二是驻局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档案管理的各项要求,专题学习中纪委《检察调查类材料归档规范》。

11.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

(33)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二是组织局属单位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市委实施细则,观看警示教育片。三是组织局属单位对公务消费支出制度、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四是发挥局属单位纪检委员监督作用。五是对当事人进行提醒谈话处理,上缴违纪款项。六是完成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对保留车辆,完善车辆使用程序、实行用车派遣制度,统一调派用车。对于未保留公务用车单位,采用租赁方式保障公务出行。七是加强公务用车过程监管,落实公务车辆加油、维修保养、节假日封存等制度。

12.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时有发生

(34)针对“文风不正现象突出”问题。一是端正思想,加强文字统筹能力培训。二是规范审核流程,对年度工作总结等重要工作报告,严格审核把关。

(35)针对“精文减会不够彻底”的问题。一是制定精文减会若干规定制度。二是精减公文材料,提倡简洁文风,公文直奔主题。三是严格发文程序,实行计划管理。

(36)针对“政绩观有偏差”问题。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深化“一改两为”,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二是组织召开整治形式主义专题会议,提高领导班子及工程监管人员思想认识。三是召开园林绿化技术培训会,提高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四是成立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小组,严格绿化工程苗木规格、质量管控。

13.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

(37)针对“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组织开展作风纪律自查自纠,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经费管理、工作作风等方面开展自查。持续跟踪问题整改,对失责人员进行处理。二是加强目标考核管理,将服务对象投诉情况作为单位考核重要参考。三是督促局属单位机关委员履行职责,定期向局机关纪委述职。

14.财务管理混乱

(38)针对“培训费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学习《淮北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严格审核培训费等开支。二是严格预算管理,制定培训计划,聚焦重点,精准施训。三是完善制度,出台《市住建局培训费管理办法》。

(39)针对“办公费支出不严格”的问题。一是追缴相关费用,对审核把关不严的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完善《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细化办公用品采购等相关规定。

(40)针对“租车费用支出不规范”的问题。严格财务报销制度执行,对执行不规范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41)针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项目资金”的问题。一是加强财务支出管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财政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文件,掌握财政项目支出的范围和口径。三是开展财务互查互审。

15.工程维修存在漏洞

(42)针对“招标程序不严格”的问题。制定出台《市住建局小型项目简易招标办法》,对小型项目招标程序进行规范。

(43)针对“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制定《淮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合同管理规定》,加强合同审查。

(44)针对“审核验收不严”的问题。一是制定出小型项目维修管理办法。二是在零星维修中,加强验收等环节审核,严格执行验收人确认制度。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在党建工作和选人用人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16.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45)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中心组学习规则》明确职责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宣传工作党组成员分管责任。二是每月至少一次集中学习,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集体研讨交流。三是每季度对党组成员学习笔记进行一次抽查,提醒中心组成员记录学习笔记。四是征订学习资料,丰富自学内容,做好自学内容的学习笔记。五是组织局领导结合各自分管领域工作,分赴基层开展调研,谋深谋实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思路举措,督促指导各单位把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形成调研报告。

(46)针对“民主生活会材料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局党组召开2022年度暨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每名班子成员发言提纲经党组书记审核后,报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把关。二是派出指导组列席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47)针对“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局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小组和党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二是成立指导组列席局属单位组织生活会。

(48)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局领导带头参加党小组会和组织生活会。二是开展基层党建考核,抽查局属单位“三会一课”情况。三是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

17.对基层党组织领导指导不力

(49)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提升年专项行动。二是完成2023年党组织换届工作。

(50)针对“党员教育管理力度不够”的问题。组织党员学习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章、党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委实施细则等,观看警示教育片。二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

(51)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开展党务干部培训,规范发展党员工作。

(52)针对“预备党员转正研究审批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二是细化发展党员流程,严格党员转正程序。

(53)针对“发展党员公示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明确发展党员公示时间。

18.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不到位

(54)针对“未足额收缴党费”的问题。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严格落实《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规定。三是对全局党费收缴基数进行核实。

(55)针对“党费使用报销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细化党费使用项目,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规定党费使用范围。二是党费使用经机关党委会集体讨论。三是党费报销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

19.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严谨

(56)针对“党组研究干部任用事项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专题学习选人用人研究程序和决策流程。三是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

(57)针对“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制定和落实干部交流轮岗方案,明确交流单位及具体职位。2023年交流科级领导干部16名。

(58)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不严格”的问题。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把监督嵌入干部选任工作全过程,全程纪实规范化管理。

(四)党组抓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用力不够

20.党组抓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用力不够

(59)针对“八届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后,部分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对未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对账销号,确保全部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认识党对住建工作全面领导的重要意义,坚持以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城乡建设工作论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精神、习近平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论城市工作论述摘编》中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指示批示精神等重要论述为指导,切实增强全局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拓宽眼界、发散思维、更新理念,不断提升能力和本领。

(二)持续巩固整改成效。深化巡察整改工作,对整改已完成的问题,实行“回头看”,对照整改台账,核查整改问题、整改措施与整改材料,同时,从长远角度出发,在全面整改的基础上,验证已建立的工作机制是否健全,运行是否有效,确保真正整改到位,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未完成的问题,以绝不放松的态度,持之以恒抓紧抓实,持续压紧责任领导、牵头科室(单位)责任,提高整改效率,确保整改成效。

(三)不断深化成果运用。聚焦问题导向,持续深化对巡察成果的综合运用,对照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转化为实效,充分发挥党组织、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合力作用,注重实践总结,坚持标本兼治,做好“后半篇文章”。推动问题整改不走过场,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切实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确保整改成果与全局工作融会贯通,为推动淮北市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61-3051026;邮政信箱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北路4号;电子邮箱hbzjjgdw@163.com。


中共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