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严把“四关”提升案件审理质量

时间:2019-03-01 17:13    来源:淮北市纪检监察网   作者:淮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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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质量,淮北市相山区纪委监委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严把“四关”提升案件审理质量。

严把程序关。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及相关党内法规,明确案件办理流程及案卷必备材料,在案件移送审理后,对案件必需的线索来源、线索移交、调查类文书、涉案财物处理、被审查人党员身份和工作身份等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对材料不齐全的予以退回,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力求程序完善。

严把证据关。对证据材料反复鉴别、推敲、认证,确保“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紧扣监督执纪规则,从严从实审核,发现疑问及时与审查组沟通,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按照程序将案件退回审查组补充证据,保证案件质量不打折扣,经得起检验。

严把量纪关。坚持以违纪事实为基础,以党内法规为准绳,积极实践“四种形态”,通过综合分析违纪行为的性质、影响、悔过认错态度等,并对比类似案件的处理,确保精准定性量纪,严防畸轻畸重等问题的出现,确保达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严把方向关。对重大疑难复杂、涉嫌职务犯罪、事实及定性方面存在重大分歧的案件,审理人员提前介入,从审理角度指明案件调查方向,强化证据稳定性和完整性,确保程序合规性,为将案件办成“铁案”提供坚实保障。(相山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