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创新开展纪检监察信访听证工作

时间:2018-11-01 15:26    来源:淮北市纪检监察网   作者:淮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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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解决重复访、越级访等复杂、疑难信访问题,推动信访举报工作更加公正、公开、透明,淮北市纪委监委依据《安徽省信访事项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实际,制定出台《淮北市纪委监委信访公开听证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成立了由市纪委监委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信访公开听证领导小组,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创新开展信访公开听证工作。

根据该《办法》,适用于信访公开听证的范围为重大、复杂、疑难信访问题,包括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信访事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经纪委监委调查处理后,信访人仍继续信访的;存在争议,需要采取公开听证的其他信访事项。同时,《办法》还对不适宜进行公开听证的情况进行了明确。

《办法》规定,参加公开听证活动的人员包括信访事项承办人、听证员、记录人、信访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信访人为多人的,应当推选代表参加听证。听证会主持人由与信访事项无利害关系的纪委监委人员,或涉访领域的专业人员等担任。听证会可邀请与信访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务工作者、相关领域专业人士,信访人所在单位、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相关人士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听证会上,承办人、信访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经主持人许可,可相互发问或者作补充发言,对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辩论,最终由听证员根据听证的事实、证据,分别发表意见并进行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听证评议意见。

《方案》要求,每场听证会都要制作听证记录,并由听证员、信访人及其代理人、承办人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信访人拒绝签名的,主持人、听证员代表、记录员在听证记录上说明。在听证会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信访室要在听证记录、听证评议记录的基础上制作听证报告。

“10月30日上午,全市首场信访听证会在濉溪县纪委监委召开,帮助信访人解除了内心疑虑,提高了信访办理的公信力,效果很好。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信访件的具体情况,继续在县区召开公开听证会,不断规范完善流程,通过这种敞开门交流的方式,把问题、矛盾化解在基层,推动重复访、越级访等信访疑难问题的妥善解决。”淮北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淮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