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锦斌:自觉遵循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时间:2018-09-17 08:25    来源: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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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锦斌在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暨“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建章立制工作研讨会上强调

自觉遵循和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

李国英信长星出席

9月14日上午,省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暨“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建章立制工作研讨会。省委书记李锦斌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遵循和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树牢“四个意识”,强化“两个维护”,严守纪律规矩,优化政治生态,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全面建设向总书记绝对看齐、让党中央绝对放心的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

会上,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国英,省委副书记信长星,省委常委刘惠、孙云飞、姚玉舟、宋国权作了发言。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出席会议。

李锦斌在讲话中指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对《条例》进行修订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战略举措。新修订的《条例》打造了党纪党规的“升级版”,吹响了纪律建设再出发的“集结号”,发出了全面从严治党半步不退的“行军令”,必将有利于推动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我们要充分认识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尤其要深刻认识《条例》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的显著特点,准确把握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深刻认识《条例》体现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的显著特点,准确把握纪律建设的时代性;深刻认识《条例》坚持问题导向、扎紧制度篱笆的显著特点,准确把握纪律建设的针对性;深刻认识《条例》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的显著特点,准确把握执纪执法的协同性,使党的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全体党员的行为底线,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李锦斌强调,要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为契机,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要在贯彻《条例》中深化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准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提高政治能力,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化“两个维护”,做到“五个纯粹”。要在贯彻《条例》中严格监督管理,注重抓早抓小,注重长管长严,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要在贯彻《条例》中践行根本宗旨,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在贯彻《条例》中推进正风反腐,锲而不舍纠“四风”,铁腕重拳反腐败,修身正己立政德,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李锦斌指出,要自觉遵循贯彻《条例》,下大气力抓落实、重执行。各地各部门要把贯彻执行《条例》与各自实际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堵塞制度漏洞,研究制定细化的具体举措,更好地推动《条例》落地生根。要把贯彻执行《条例》与开展“三查三问”结合起来,把握当前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深入查办和依规惩处政治上、工作上、作风上的违纪行为,增强执行《条例》的针对性。要把贯彻执行《条例》与“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建章立制工作结合起来,严格制度执行,严肃追责问责,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

李锦斌强调,今年是贯彻执行《条例》的第一年,要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内容,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纳入党校和行政学院培训课程,引导党员逐条学习、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和解读阐释,营造自觉遵规守纪的良好氛围。各级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严格执行《条例》,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按规矩办事处事成事。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宗 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