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警示】“看家人”不看家 以身试纪终被查

时间:2018-05-21 08:31    来源:安徽省纪检监察网站  
【字体: 】      打印

【线索来源】

在来安县委第四轮巡察过程中,有群众反映半塔镇半塔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监委会)主任张国兵履行职责不力、公款接待问题。2017年11月,半塔镇纪委接到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后,立即开展调查。

【情况调查】

经调查,身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本应当带领村监委会成员监督上级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和村务管理情况,尤其是三重一大事项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然而他却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村里2016年违规报销旅游门票、烟酒和相关手续不全共计1720元票据视而不见,审核把关不严,仍予以签字盖章通过;甚至带头违反村级“零招待”等相关规定,于2014年经办购买某商贸公司3200元烟酒和某超市4495元香烟、麻油等共计7695元,用于村级招待开支。

【处理情况】

鉴于张国兵在审查期间态度较好,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2018年2月14日,半塔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国兵党内警告处分。

【违纪者说】

“作为村里的‘看家人’,本应该监督好村里的各项事务,维护好村民的利益,但我却没有认真履行群众赋予的监督权,甚至放松了自我要求,带头以身违纪,辜负了组织和群众对我的信任……”张国兵后悔不已地在检查书中写道。

【执纪者说】

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已经出台,各地要在具体实践过程中进一步因时因地因事制宜,进行“点”的专属定制和“面”的制度创新,制定配套工作制度,规范监督程序,理顺管理关系,强化学习培训,突出考核运用,力促村务监督委员会能监督、想监督、敢监督、会监督。广大基层纪检监察人员要坚定理想信念,树牢纪律规矩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升业务水平,激发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精神状态,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来安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