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一季度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301人次

时间:2018-04-17 17:48    来源:淮北市纪检监察网   作者:濉溪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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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濉溪县纪委监委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四种形态”运用,除病芽、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当好全县政治生态的护林人。第一季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301人次,其中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处理276人次,占92%。

“铲除病芽”培育廉洁沃土。印发《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痕迹管理手册》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痕迹管理手册》400余份,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有印有痕。要求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及时铲除“病芽”,培育廉洁沃土。

“扶正歪树”弘扬清风正气。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作为切入点,坚持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相结合,先后开展“清网”专项行动以及侵害群众利益、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公车私用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9个、问责48人、党纪政务处分46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救治病树”立足标本兼治。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日常监督管理、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巡察利剑作用发挥”活动,既抓日常教育监管,又抓问题深度整改,力求标本兼治,实现常态长效。

“拔除烂树”维护健康生态。将正风反腐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出台《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党员干部涉黑涉恶线索快速反应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快速处置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深挖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对严重违反党规党纪的党员干部,坚持“零容忍”态度,重拳出击、决不手软,及时清除党内“毒瘤”,维护“森林”的健康生态。(濉溪县纪委监委)